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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园区有效运转有赖“三权分立”

时间:2013年11月23日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李康化

  艺术区“被搬迁”屡有发生,如2010年北京创意正阳艺术区被强拆,2011年上海威海路696号艺术区被清退。尽管“被强拆”与“被清退”尚有不同,但实质上都是以行政性的规划,行商业化的目的。作为各地文化产业规划中的特色项目,艺术区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需协调政府、园区管理者和艺术家之间的关系,借用“三权分立”的理念,组建以政府引导、园区管理者组织和艺术家委员会监督为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艺术园区的有效运转。

  当前全国各地的艺术园区存在诸多问题:艺术园区商业化、低俗化趋势严重;园区管理者挂艺术之名,谋取政策优惠发展地产等。而这些有多方面的原因:艺术家追求纯粹的艺术体验和创作空间;有些园区管理者在打造艺术区的过程中,以地产开发商和房屋租赁商的姿态谋取经济利益;而有些地方政府则盲目发展文化产业,以此填充政绩清单。

  实现艺术园区的有效运转,要发挥艺术家在园区管理中的监督作用。艺术区的核心是其艺术性,而艺术的关键是艺术家和艺术机构。可通过建立园区艺术家委员会,对园区管理者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园区商业和艺术机构准入进行评判审定。前者可以避免由于园区管理者因追逐经济利益而牺牲园区的艺术价值,后者可以缓和当前艺术园区商业化和低俗化发展的趋势。艺术家还可以对政府设立的相关艺术区提出建议。

  园区管理者需正视作为艺术园区组织者的内在要求。首先,管理者需明确艺术区的定位,确定园区内艺术性和商业性入驻方的比例,采取“以商养文”等策略;其次,在出租地产的同时,为艺术机构和艺术家提供相关服务,促进艺术的创作和交流;最后,在管理工作组织过程中,尊重艺术家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分立管理。

  此外,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扶持艺术园区发展之前,首先要改善当前园区建设准入门槛制度,扩大对艺术园区建设的审查,避免地产开发商以发展文化产业为由“圈地”进行地产租赁。其次,完善促进当前艺术园区发展的政策倾向,通过拨款资助、减税等具体方式,引导园区管理者在经营艺术区时将部分经济利益让位于文化发展;最后,从相关政策和法规上确保艺术家和艺术机构在园区内的监督权和协商权。

  通过艺术家、园区管理者和政府“三权分立”的方式,遏制管理者对于经济利益的过度追求和艺术家追求纯粹艺术而带来的收益空虚,促进文化艺术与经济利益的相互服务,实现艺术园区生态系统的有效运转。

 

(编辑: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