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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联:发挥桥梁作用 做好维权服务

时间:2013年09月27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高敏

四川省文艺家维权中心和泽坤律师所交流

  四川省文联的文艺维权工作开展较早,具有较为丰富的维权实践经验。经过多年的摸索,四川省文联总结出“搭建平台,构筑桥梁,提高意识,主动服务”的工作思路,并以此为指导,不断通过内外结合、上下兼顾的工作实践,将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从无到有建平台

  要工作实,首先要机构实。2007年7月,经四川省编制委员会同意,四川省文联在所属的省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四川卷编委会办公室增挂“四川省文艺家维权中心”的牌子,四川省文联维权中心正式成立。2009年7月,省文联进一步健全维权部门——成立四川省文艺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会《章程》规定,由省文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任主任委员,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任副主任常务委员,协会驻会负责人及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委员会委员。在日常工作中,投诉案件由常务副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处理,重大案件提交权益保障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如此一来,文联党组、艺术家协会、维权部门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强大合力,维权机构逐步完善,为四川省文联的文艺维权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内到外筑桥梁

  维权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各艺术门类,还有赖于政府、司法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而文联因自身性质原因,工作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受限。为解决这些问题,四川省文联在推动维权工作之初就明确了强化维权工作的“桥梁”功能,且分“横” 、“纵”双向发展的工作思路。

  “横向”桥梁功能——接受文艺单位、文艺工作者的咨询与委托,答疑解惑,传输资讯,为文艺界搭建通往版权登记、法律服务、维权诉讼的便捷桥梁。“纵向”桥梁功能——与中国文联一道,发挥联络、协调作用,保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在发挥维权机构“横向”桥梁功能方面,成功调解了民间传唱作品《耗子告状》的版权纠纷,协助省曲协以合同形式界定文艺职务作品“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权、责、利关系。在四川谐剧展演专场、艺术家小叮当表演专场、“花开的声音”少儿曲艺大赛等活动中,都采取了文艺职务作品版权事前约定、责权先期定格的签约方式,为与各艺术家协会和艺术家们的长期协作建立了可供参考的范本模式。此外,在四川省文联的协调下,四川省泽坤、威尔、德恒等律师事务所免费为省艺术家协会和艺术家提供“法律咨询、合同拟制”等服务,协助文联维权部门处理版权纠纷、编写法律文书。四川省文联还积极参与版权界、司法界、律师界的相关活动,如全国统一部署的“版权司法保护行动月” 、音乐作品使用单位版权许可使用证书发放等。通过参与这些活动,不仅使外界了解了文联组织的性质及文艺界维权的现状,更使文联组织和版权、司法、律师之间增进了沟通与理解,为共同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合作基础。

  在发挥维权机构“纵向”桥梁功能方面, 2013年初,某驻京演出的川籍杂技团因合同原因与场主发生矛盾进入诉讼。该杂技团曾获得过国际金奖,但因为纠纷导致数十名演职人员长达半年时间没有工资收入。四川省文联与中国文联权保部密切磋商,为该团积极应诉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指导,也为相关院团规范演出活动和演出合同起到了积极的借鉴作用。

  “虚”“实”结合强宣传

  四川省文联在调研中发现,著作权相关知识在文艺界的普及率较低,文艺工作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弱,文艺界越来越多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侵权诉讼,归根结蒂就是由这种意识不强造成的。所以,加强维权宣传培训,提高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维权意识,成为了四川维权的重点工作之一。

  为实现“强化教育”的目的,采取了“虚、实”兼顾互补的宣传方法。

  “虚” ——建立“四川省文艺家维权中心网” ,开设热点话题、案例之窗、维权解读、艺术之窗、鉴定分析、维权咨询等十余个栏目,及时发布维权中心的工作信息、省内外文艺维权动向,登载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并针对文艺类版权典型案例进行归纳、总结。五年来累计点击量达到十六万余次,数十名文艺工作者通过网站进行维权咨询与交流,并得到版权登记、维权诉讼的帮助。

  “实” ——编发维权宣传资料。配合网络平台,编发版权教育资料《维权园地》 ,内容分前沿视点、专家论坛、维权新闻几大板块,每月一期,向省文联各处室、文艺家协会、市州文联发放。累计编写资料二十余万字,发送数千份。每一年的年终,维权中心还将有关维权信息、案例、访谈等内容进行重新梳理、挑选、归纳,并结集成册,编印年度《维权合集》 。至今已编印两期,共计2000余册发送至全省21个地市州及151个县、区文联,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由上至下做服务

  多年来,四川省文联将“深入基层、服务大众、促进繁荣、推动发展”的精神,融入到文艺维权工作当中,切实服务基层文艺工作者。

  海峡两岸友好协会书画分会理事、四川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省工艺美术大师王家顺先生是知名艺术家,在石雕、书画等领域皆有建树,多次遭受侵权的困扰,如何将他的艺术品进行专业的版权登记和保护存在不小的难题。2009年,四川省文联维权部门了解到王家顺的困扰后,主动上门进行维权指导,请省摄影家

  协会的专家将其石雕作品一一拍摄,系统化留存影像档案,并启动版权保护、版权登记。在大型壁画创作时,维权干部协助拍摄创作过程,留存版权证据。

  利用“文艺+法律”的双向专业优势,四川省文联的维权工作不仅为体制内文艺单位、文艺家进行公益服务,还为体制外文艺工作者、企事业单位提供免费帮助。2009年开始为新语、智宇等多家民营文化企业做版权顾问,为他们提供版权登记、司法诉讼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

  四川省文联还深入到边远地区开展维权工作,为基层百姓、弱势群体的文化活动进行维权服务。2011年,四川省文艺家维权中心为金堂县特殊教育(聋哑)学校智宇艺术团做版权顾问,为艺术团的台本创作、排练、配录音、表演等所有程序提供版权指导,并在残疾学生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戏剧等文艺技能培养方面传输信息,提供帮助。2012年5月,四川省文艺家维权中心为“关注老少边留守儿童”系列摄影创作活动出任版权顾问。

  对于文联组织而言,文艺维权是一项需要不断摸索实践、积累经验的工作。四川省文联经过多年的维权实践,认为只要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地探索与实践,与时俱进,更新理念,不断扩充服务职能和项目,就能为广大文艺家、文艺工作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维权服务,使维权工作真正成为文联团结、服务文艺工作者的重要抓手。

  (特约通讯员 马力海 史晓光)


(编辑: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