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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视协:通过维权工作更好地服务会员

时间:2013年09月27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张连生

2012年5月8日,北京视协影视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仪式。

  近年来,根植于全国文化与影视业创作的中心,北京视协通过一系列创新的发展思路和工作机制,以“会员法律服务中心”的建立为先导,探索出一条符合电视艺术创作生产特点的维权之路,切实通过维权工作来服务会员,助力影视产业的发展。

  据有关数据显示,在以“内容为王”的影视业竞争格局中,中国在全球巨大的版权交易市场里所占份额极少。与此同时,影视法律纠纷频发,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如热播电视剧《甄嬛传》被打着虚假广告的所谓“甄嬛后传”剽窃;电影《终极解码》与《特殊身份》两方各执一词,导致纠纷近乎“无解” ;今年备受瞩目的电视娱乐节目《我是歌手》演员因改编翻唱《烛光里的妈妈》引起版权纠纷;还有的剧组劳务、投资、发行、片酬、版权等纠纷屡见不鲜。

  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影视机构和影视人才汇聚于此,是名符其实的影视中心。北京视协会员人数已超过万人,与其它省市相比,人才和影视机构数量均位居首位。在这样的背景下,北京视协将为会员做好事、做实事作为切入点,以会员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作为检验标准,大力推动协会的权益保护工作创新开展。

  探索符合电视艺术维权工作特点的创新之路

  权益保护是一个新课题,如何创新思维,在探索中前进就显得更为重要。

  2010年3月20日,北京视协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协会发展规划中提出:要创新会员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与规范建设,推动权益保护工作。视协通过举办论坛、研讨等一系列活动,与业内专家、法律专家等就“如何开展行业自律、加强会员法律创新服务”等话题进行了广泛探讨与反复论证。以此为基础, 2012年,北京视协160家影视制作机构团体会员单位共同发出了“关于维护知识产权的倡议书” 。同年5月8日,“会员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试验田”方式提供示范性法律服务。此后,北京视协与北京市律协共同出版了《影视合同范本与风险防范》 《影视法律务实与操作指南》等书籍,为丰富会员法律知识、提高会员法律意识提供了有益的指导规范。中心与电影《火红的杜鹃花》 、30集电视剧《掌门媳妇》 、 35集长篇电视剧《手相》 、 12集电视专题片《成长的秘密》等制作机构签约,为小马奔腾、乐视网的网络影视版权提供维权服务等,通过维权服务为影视制作保驾护航。

  探索符合文艺发展规律的维权工作机制

  北京视协认为,通过维权工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完善行业服务,关键是要把权保举措落到实处,在工作中的设想是“点面结合”加“标本兼治” 。

  一是“点面结合” 。搞好权保的试点,取得经验,然后进行推广,求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如北京视协正在尝试推动北京视协权保(东城)联盟服务试点。

  二是“标本兼治” 。所谓的治标,即主要是指对已发生的影视纠纷,采取多元化争议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服务,解决会员面临的实际问题。所谓的治本,主要是指通过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纠纷预防机制,对劳动合同、买卖合同、投资合同、技术合同、发行合同、版权交易合同等实行监督,提供“保险式”法律综合服务,避免或减少发生争议及诉讼。

  治本的前置服务与治标的后置服务的有机结合,可以达到“标本兼治” ,不仅能够给影视精品生产提供一个良好的绿色环境,维护影视行业和谐健康发展,而且对促进符合文艺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建设,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探索符合当前影视维权工作模式

  目前,北京视协依托在全国同行中率先成立的首家公益性影视法律服务组织,策划组建近百名专业人士参加的“影视行业专家律师团” ,下设“法律咨询、影视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商事调解与仲裁、版权登记”等服务机构,为北京视协会员在创作生产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合同风险提示等服务。

  “影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建立影视平争化异工作机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商事调解及仲裁委员会”则为会员争议提供法律优惠服务,体现当事人自愿、灵活、保密、专业、权威等共享特色服务。在会员影视争议仲裁服务工作中,依据《纽约公约》规定的149个成员国相互之间均应按照公约要求对其他成员国境内的仲裁裁决进行承认和执行的内容,促进仲裁裁决具有比法院判决更广泛的可执行性。仲裁一裁终局,体现高效与权威,这些服务将会为影视精品的创作生产保驾护航,以进一步发挥北京视协在全国影视法律服务创新方面的示范作用。 

  (特约通讯员 马力海 史晓光)


(编辑: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