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很多地方都在打造代表自己形象的画派,但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反思性批评,一些政府参与打造的所谓画派,在美术界形成新的乱象。也就是说,当前各地打造的各种名目的画派尚不能成立,并且无益于美术事业的发展。
“画派”是艺术流派,归根到底是一个严肃的学术概念,按照普遍的认识,画派的出现应当有三个必要条件:一是要有独特的艺术观念、艺术主张并形成自己与众不同的思想体系;二是在艺术观念相同的前提下形成风格相近、技法相近的艺术形式,单一的技法、形式相近而观念并不相符的画家群体不可称其为一个画派;三是要有一些具有一定影响的画家群体。其中,具有共同的艺术追求是一个根本条件。
在国内,艺术生态多元化趋势进一步加强,有论者出于促进美术创作和研究的目的,站在地域特色的角度上倡导和推动当代艺术流派的形成原本无可厚非,不同时代或许应当有不同特点的艺术流派涌现出来(是否每个时代必须有画派出现),但有一个更需要厘清的问题是,画派的概念应是一个严肃的学术问题,如果没有严谨的学术论证就将某一地区的画家群体现象以“画派”名之,甚至强行打造,显然是武断且不够理性的,其直接诱因是功利性的学术研究目的,而内在隐含的是对该地域美术创作与研究的不负责态度。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画派的形成有自觉和非自觉两种情况。所谓非自觉,就是一些由美术史家“发现”的画派虽然没有公开宣布自己的艺术主张、艺术追求,甚至当中的一些画家也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属于某一画派,但却受到理论家和公众的一致默许,如中国的海上画派与西方的野兽画派。
而所谓自觉形成的画派,就是一些画家公开自己的艺术主张,推出代表性艺术家,培养自己的创作队伍,甚至出版一定的相关刊物,以及联系到自己的特定观众群。当前的事态似乎颇有后者的迹象,但仔细分析,一些地区打造的画派往往仅仅是一个口号,远远够不上这自觉形成的画派的标准。
画派有没有必要打造?对于一个地区的美术事业而言,有没有代表本地区的自产的所谓画派是否重要?一个地区美术生态百花齐放与强行组织绘画风格,究竟哪个更符合艺术的发展规律?打造一个所谓的画派与产生让全国美术界称赞、让历史认可的佳作之间,哪一项更能体现本地区文化艺术的地位?这一连串的疑问,我们究竟应如何回答,令人深思。而笔者在此想要说明的是,在美术史上多数画派似乎是由美术史家在总结某一历史阶段的艺术现象时“发现”的,而美术史上一些画派公开自己的艺术主张、推出自己的代表性画家也实有其指,但是时于今日,严格意义上的画派能否靠短期宣传和刻意打造成就,甚至画派有没有必要打造,应当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