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文艺>新闻眼

[特别关注]谁来保护我的“奶酪”?

时间:2012年05月14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近日,国家版权局发出通知,公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草案文本和关于草案的简要说明。草案公布后,引起了音乐界的极大关注。文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是建设文化强国的基本要素和重要保障,而对于传播、使用具有一定特殊性的音乐作品而言,著作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一项法律的改进与完善需要各方面人士共同集思广益,本报特此约请秦文琛、谭利华、小柯等音乐界人士畅谈对于音乐著作权保护的做法和观点,以期能为《著作权法》的修改提供有益借鉴。——编者

  谢正军/绘

  秦文琛:国外出版社是作曲家的代理人

  □ 解瑂

  国际上,一个职业作曲家往往是通过与某音乐出版社签约的形式保护自己作品的著作权利。一个著名音乐出版社,如德国思考斯基音乐出版社、匈牙利EMB音乐出版社以及德国朔特音乐出版社等,对签约作曲家的选择是非常严格的。最近,笔者采访了与德国思考斯基音乐出版社签约的著名作曲家秦文琛教授,请他介绍国际音乐出版机构维护作曲家作品权益的情况,以及目前中国国内音乐著作权保护方面尚待改善的问题。

  能与世界著名音乐出版机构签约是否需要什么条件?一个签约作曲家享受哪些权益?

  :与一个优秀作曲家签约是出版社首先考虑的条件。如思考斯基音乐出版社要考量作曲家的资质、在国际的影响力及作品演出情况等,因为作曲家的知名度及作品的演出数量直接影响出版社的利益和未来市场。当然,签约年轻作曲家需要有前瞻性。如思考斯基音乐出版公司从成立开始就十分注重和支持国际范围的当代音乐创作,其出版物范围包括室内乐、交响乐、歌剧、音乐剧和电影音乐。该公司出版了几乎所有苏联重要作曲家的作品,并成为这些著名作曲家的独家出版者和总代理,如众人所熟悉肖斯塔科维奇、普罗科菲耶夫、哈恰图良、卡巴列夫斯基等。目前,在我国国内作曲家中,只有叶小刚(德国朔特音乐出版社)、郭文景(CASA RICORDI—BMG国际著名出版社)和我(德国思考斯基音乐出版社)三名作曲家和最近刚刚签约朔特音乐出版社的年轻女作曲家周静是海外著名音乐出版社的签约作曲家。

  一个签约作曲家经由该出版社出版的所有作品(乐谱或音像制品)都享有该作品的版权权益,出版社作为其版权代理负责监督作品在世界各地所有演出、录音等使用情况和租谱费缴纳情况,并支付作曲家所有应得利益。在这方面,自全球第一个保护版权国际公约“伯尔尼公约”实施以来,有偿使用乐谱,已经成为各国乐团自律的法则。所以,所有相关版权利益的费用支付都已经成为非常规范化的国际惯例。

  在这方面,思考斯基这样著名的音乐出版社是如何具体实施和操作的

  :思考斯基在制作、出版、发行方面都非常规范。出版社为每个签约作曲家都印制一个精美的册子,介绍作曲家和所有作品,摆放到各大音乐节,各音乐节的演出必须通过出版社租谱。出版社的宣传网页上定期推出一个重要作曲家,给予重点推介和宣传。思考斯基对作曲家的著作权保护做得相当完善,每年年底都会寄给作曲家一张详细清单,包括什么作品在什么地方由谁演出或录音等,租谱费是多少,作曲家应得比例是多少,非常详实清楚地列出来,然后根据清单把作曲家所得费用打入你的账号。按协议,思考斯基对每部作品付给签约作曲家25%的租谱费。在国外,使用某个签约作曲家作品的演出单位,都会自觉地遵守著作权保护法规,主动向出版社缴纳租谱费用。前几年我的一个作品准备在新西兰的一个国际音乐活动演出,演出前,乐团因为租谱费太贵,不得不放弃演出。各种监查和维权机构与措施也很完善和规范,各地音乐活动的作品使用情况都能通过互联网查询到。

  解中国在音乐著作权保护方面起步较晚,也能严格遵守国际惯例吗?

  秦:按规定,出版社不允许其他出版社重复印制出版乐谱,除非买进该作品版权。国内尽管对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有法规,但由于缺少监管机构和具体实施办法,所以执行力度很差。对于中国这样的特殊情况,思考斯基音乐出版社也会对作曲家的扶持网开一面,灵活掌握。比如我2009年开专场音乐会时,其中演出了4首思考斯基出版的作品,经作曲家本人申请,出版社只象征性地收取了很少的费用。这次京文出版社出版我的第三张CD,其中有部分作品是思考斯基出版的作品,因为考虑到国内唱片业的困境,为支持作曲家作品在本土的发行,经我申请,思考斯基最终免收租谱费。目前,国内人民音乐出版社已与德国思考斯基出版集团达成协议,由人民音乐出版社独家代理思考斯基作品在中国境内的乐谱租赁业务。

  人民音乐出版社是国内第一家实施“签约作曲家”操作模式的出版社。人音社2010年建立《中国当代作曲家曲库》,开始与作曲家签约,郭文景是第一人。出版社采取国际通用的“乐谱租赁”方式,将所有乐谱的总、分谱以较低价格(约为4000元人民币/月)租给国外交响乐团使用,以促进国内优秀作品“走出去”,有效保护版权和防止浪费。租赁获得收入60%归作曲家,40%作为制作费用。但总的来说,国内这些措施只是起步阶段,很多地方还不规范。我的唢呐协奏曲《唤凤》在新加波演出时,新加坡华乐团按规定向国内相关出版社交了租谱费,但我至今一直没收到属于自己的比例分成。在国外是有专门机构负责监督世界各地音乐活动中使用作曲家作品情况的。

  目前各种网站免费下载音乐作品的现象很普遍,对唱片业市场和作曲家会有什么影响?

  :国内作曲家目前面临的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网络的音乐盗版问题。今年京文出版社出版的我的民乐室内乐CD专辑,上市发行刚刚第三天,已经被一个音乐网站全盘复制,任人随意下载。这种现象不仅严重冲击了正版唱片的市场发行,且网上的音乐作品都是经过压缩的,很多音频都被压缩掉,失真很厉害,严重影响作品的质量和效果,对作曲家的创作其实是很不尊重的。

  不能否认,我们国家目前音乐文化事业发展的大环境越来越好,但在音乐著作权保护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与国际接轨,按国际惯例实施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法规,任重道远,但我相信一定会越做越好。

(编辑:白伟)
会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