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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觉“选秀梦”

时间:2013年07月26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吴秋雅 杜 桦

《快乐男声》与《中国好声音》正面对决、“捉对”厮杀,选秀节目竞争“白热化”

十年一觉“选秀梦”

  ■ 在选秀节目经过了火爆、平淡,终于再次回归之时,我们有必要认清选秀节目的实质是:得到许可,商业资本和媒体平台合力策划的以获取经济收益为首要目的,以吸收公众参与为交换条件获得注意力经济收益及由此带来的其他经济收益的一种媒介事件。

  ■ 虽然选秀节目不断调整以赢得市场,但无论选秀节目怎样改变,受众的围观地位未变,资本对媒体的影响没有变。

 

  2013年是中国首个音乐选秀节目《超级男声》播出十周年。虽然十年间的歌与歌手大多如过眼云烟,但十年一觉的“选秀梦”仍大有长醉不醒的意思。7月12日起,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第二季和之前停播一年的湖南卫视《快乐男声》首次正面交锋,正式开启了暑期档选秀节目大战的帷幕。

  播出之后,两节目各自宣称收视率胜出对方。《中国好声音》称据央视索福瑞城市网46城市的数据显示,当晚“好声音”以3.516%的收视率力压“快男”的1.282%。而《快乐男声》方面则援引央视索福瑞全国网的数据称“快男”获同时段全国第一。但是由于近年来媒体频频曝出的央视索福瑞城市网样本污染、部分卫视收视率造假丑闻,垄断国内收视调查的央视索福瑞数据公信力不断遭受重创,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按需制定”的收视率调查早就沦为节目营销的工具,而收视率之争也成为选秀节目注意力经济混战的一个缩影。

  从《超级女声》开始,国内层出不穷的选秀类电视节目就一直是重重矛盾交织的复合体,从来没有哪个类型的电视节目像它一样受到来自政治学、社会学、文化学、艺术学、心理学等多个专业领域的高度关注。例如,有的人认为选秀节目让受众体验到了民主方式的意见表达,因此欢呼选秀节目是“民主的演练”、“审美的民主化”、“庶民的胜利”等等;有的人看到选秀节目影响广泛,认为它是“当代大众文化的一个典型”、“大众文化的高扬”、“全民的狂欢”;还有人认为面向“草根”的选秀节目为底层社会向上流动提供了一个通道,具有积极的示范价值。应该说这些观点或多或少都存在对选秀节目的误读,如果不能搞清楚选秀节目的本质属性,那么所有赞美与批驳都只是空谈。

  选秀节目不是“民主的演练”。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许纪霖曾经撰文对此类观点从“有投票权而无决定权”、“投票规则的制定与变更缺少透明度”、“投票者没有自由讨论的权力”、“设置门槛(短信费)和一人多投”等四点予以批驳,一针见血地指出《超级女声》等选秀节目的民主是有设限、不透明的民主。应该说这个观点对今天那些自我标榜民主但选拔过程实际不受监管的选秀节目都还是有杀伤力的。

  选秀节目并不代表大众文化。成熟的大众文化的生成和运转是以不受干扰的自发形式按照自身规律在能够自由表达意见的公共讨论空间进行的。不可否认,很多真人秀节目有一定数量的参与者和受众群体。但是这些人并非是文化事件的发起者,也不具有支配和控制事件发展的权力,被邀请上台和被允许围观绝不代表公众对事件有真正平等的发言权和决定权。

  选秀节目也并不向社会底层提供上升通道。早就有学者批判这种利用“一夜成名”、“一步登天”的虚妄吸引年轻人尤其是年轻人参与选秀的做法。例如“超女”、“快男”频频曝出的与参赛选手的合约纠纷,曾与“天娱”签约的多位歌手依然徘徊于各选秀节目之间的消息也一再提醒参赛选手正视选秀节目,自己把握人生。

  由上可见,选秀现象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的原因是因为大家误读了选秀节目的本质属性,把它上升到公共文化的层面并赋予了太多理想化的期望所致。在选秀节目经过了火爆、平淡,终于再次回归之时,我们有必要认清选秀节目的实质是:得到许可,商业资本和媒体平台合力策划的以获取经济收益为首要目的,以吸收公众参与为交换条件获得注意力经济收益及由此带来的其他经济收益的一种媒介事件。这种媒介事件制造的是受市场需求导向、利润动机驱动和交换价值支配的商品。

  对选秀节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主管部门也是频频出击,加以管控。2007年,国家广电总局规定相关卫视在选秀节目中,不得采用手机、电话、网络投票等场外投票方式。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对《快乐女声》的批文中,对评委、嘉宾、主持人做出详细要求,还规定“抱头痛哭、泪流满面、粉丝团狂热、观众狂呼乱叫等不雅镜头一律不得播出”。同时也禁止短信投票、禁止屏幕下方的滚动字幕、禁止以彩铃下载量来比拼人气。对含有《快乐女声》相关内容的其他节目也严格规定时间规定时段播出。2010年10月,国家广电总局特批东方卫视直播《中国达人秀》全国总决赛,并且允许进行邀请全国观众短信投票。《中国达人秀》宣传总监陆伟(也负责《中国好声音》宣传)表示特批的原因是“国家广电总局认为《中国达人秀》表现的是个人通过奋斗来改变命运,倡导的是积极向上的生活理念,代表着中国主流文化和主流价值观”。而之前2007年11月国家广电总局收听收看中心副主任金文雄曾表示:“禁秀令”针对的只是群众选拔性节目,即“有海选,需要层层PK,设置分赛区,从初赛到决赛,还有复活赛的这一类节目。像《非常6+1》这样,不是面向社会范围内的PK性质、短信投票的节目,如果只是才艺展示那还是可以的”。通过对比不难发现,主管部门对选秀类节目管控的重点不在于“秀”、而在于“选”。

  由这个标准来看2013年的《快乐男声》与《中国好声音》的对决,“好声音”表现出对政策意图的深刻领悟和紧密跟随;而“快男”则仍然执著于“草根海选”的过程。基于对政策的领会,“好声音”与以往的选秀类节目相比在赛制、盈利模式方面都有重大的调整。如:淡化“选”的过程、简化赛制,突出“秀”的专业性;采用了节目制作方“灿星”和浙江卫视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并共享利润的模式,强调开发后续音乐产业链,例如:巡演、驻场演出、全国连锁的V-HOUSE和互动KTV的开发等。而“快男”的“直播”、“草根”、“无赛制”、“随机”等变革显然并未切中要害。

  虽然选秀节目不断调整以赢得市场,但无论选秀节目怎样改变,受众的围观地位未变,资本对媒体的影响没有变。当一个人站在舞台上声情并茂、心机重重地讲述一个由故事团队包装的臻于完美甚至是故意有残缺的故事时,选秀早就变成了一个渐行渐远的虚妄。


(编辑: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