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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建设与艺术美的回归

时间:2012年12月03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张伟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发展目标,这就是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美好蓝图不仅体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新理念和对环境日益恶化问题的关注而表现出来的强烈的人文关怀以及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顺应了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描画出了一个让中国人为自己的家园骄傲自豪的幸福中国的美好图景。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美丽中国”的建设绝不仅仅是单一从生态意义上建设祖国的秀美山川,“美丽中国”是一个全方位的概念,那就是不仅要求山美、水美,更要求以人的心灵美为核心的社会美和艺术美,这其中包括生态的自然美建设、和谐的社会美创造和高雅的艺术美回归。

“美丽中国”离不开生态的自然美建设

  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是从人类诞生之日起就和人类纠缠在一起的问题。只有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出发,才能对人的自身达到历史和逻辑的把握,才能把人历史地返归人自身而不再迷失自我,在人类的生活中,完成人与自然的和谐的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然不仅是与人对立的客观存在,也是人类的历史起点和人的生存现实规定,更是人类审美的起点和精神的家园。过去我们更多地强调人与自然对立的状态,充满着“人定胜天”的万丈豪情,而没有从生态文明的意义上去认识自然和善待自然。

  生态不仅是一个新的科学概念,也是一种新的人类文明方式的出现。我们应该在文化的意义上来认识生态,如果我们要把生态观念的出现作为一种“文化范式”来看待,那么,在我们生活的领域里就如发生“认识论转向”、“语言学转向”和“视觉转向”一样的一次深刻的哥白尼革命。哥白尼的革命宣告了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生态学同样宣告了人类也不是地球的中心。福柯在《词与物》中提出的“人的终结”标志着人类中心主义的结束,人不是自然的对象,而是自然之友。

  生态的自然美建设是以对“生态”的理解为前提的。生态学(Ecology)是由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尔克(E·Heackel)在1860年将其作为生物学的一个分支提出来的,是研究有机体和它的环境之间关系的科学。此后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人类真正面临一场深刻的生态危机,人类的生存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威胁。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扩大了人类对自然的控制规模,加速了人类对自然的征服的速度,同时,自然对人类的报复也开始了。生态文学家雷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在1962年出版了《寂静的春天》一书,引起了一场相当大的生态运动。她用同情的笔调描写了受现代工业文明摧残的自然界,在很大的程度上改变了人对自然的态度。20世纪以来,人类的生态意识日益加强,生态的观念迅速渗透到政治、经济、伦理和艺术的各个方面,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开始了生态学的人文转向。所以,当代的生态学超越了恩斯特·海尔克原来的生态学学科界限而成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在生态学看来,世界不是原来的由自然对象构成的世界,而是由“自然、社会与人”构成的动态平衡的复合系统。所以,我们认为“生态”不仅指自然的存在方式,也不是单一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状态,而是指如海德格尔所说的“在”的诗意的存在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和环境是不同的:环境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一个术语,是主客分离的二元对立的产物;生态则更多地体现为相互依存的整体化的系统联系。

  首先,生态的自然美建设要关注自然的存在状态或者人与自然关系的状态。生态问题的提出重要的是唤起人们的生态意识,用生态观重塑人们的价值观,让人们重新采取一种合乎生态的生活方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因为生态危机就是人性的危机,生态失衡是人的本性失衡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文明的建设不能停留在环境污染、土地沙化的具体层面上,生态文明的建设首先是关注自然的存在状态或者人与自然关系的状态。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我们更应该强调人与自然的亲和关系,体现出更多的人文关怀。特别是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在全人类的立场上看待生态问题,其实,建设性的后现代的特征之一是生态学的人文关怀。美国学者杰·帕里尼提出了生态批评的绿色原则,即回归社会责任、放弃唯我主义倾向、与写实主义重新修好、亲近自然等应该成为我们对待自然的五项原则。

  其次,生态的自然美建设还应该包括人类社会存在的生态化问题。人类社会存在的生态化问题就是让人们告别“祛魅”的世界,重新回到人类栖居的“诗意”的大地上。祛魅是指把虚幻的魔法和法力从世界中驱赶出去,它始于古代希伯来先知的预言,后来被基督教新教所借用,认为不能用魔法的手段来拯救人类,这种做法无益于人类。祛魅是对人的生命意义和终极价值的消解。祛魅的世界是理性化的世界,是科学主宰命运的世界。告别祛魅的世界不仅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更主要体现在人与人关系的生态化问题上。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消解了“主体性”,达到“主体间性”就实现生态化了。其实“主体间性”的概念来自于哈贝马斯的“交往实践”观,这种实践观认为实践不仅来自于主客体之间的实践,也包括人与人的实践关系。但是这种实践还是来自于主体之间的矛盾和斗争的关系,而不是和谐统一的关系。所以生态文明的建设中的人与人的关系不是“主体间性”的关系,而是主体间的和谐性的关系。

  最后,生态的自然美建设要改变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从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的命题以后,开始了人类的“认识论转向”。“认识论转向”意味着人类理性的高度自觉,思想家们试图把自我主体和外部世界加以真实区分的同时也为人类带来了本体论的难题。笛卡尔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命题由“存在是什么”的问题转向了“我们能够认识什么”的问题。这个命题是把认识的主体确立为逻辑前提,这也表明思想家们认识到的事物自身和我们认识到的事物不同。“我思故我在”的命题设定任何思想都有一个思想者即“我在思想”,这样,“我思”作为形而上学的基础形成了思想史上的一场革命,因为它将本体论背后的主体性因素揭示了出来。然而,纯形式化的主体成为本体以后,它便与客体形成了差别并在主客体之间设置了鸿沟。这就是说,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化,将主体凸现了出来,但是这个主体是作为脱离世界而独立存在的预设,因而在主客体之间和人与世界之间的分裂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人们把“我”从对象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主客二分的世界。其结果出现了两种倾向,或者过分夸大了客体的作用,把某种物质属性作为世界的本原。这种以物为本体的观念,导致了人类尊严的丧失;或者把主体抬高到绝对的程度,人成为“万物的灵长,宇宙的精华”。这种人类中心主义无限的扩张,导致了今天人类生存的困境,也使得我们开始反思人类生态问题。生态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那种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显然不能完成建设生态中国的任务。

“美丽中国”离不开和谐的社会美创造

  如前所述,生态的概念中还应该包括人类社会存在的生态化问题,这其实就是和谐的社会美创造的问题。和谐的社会美是建立在人的自由发展的社会基础之上的,换句话说,人的自由发展的社会是社会美创造的理想所在。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就是建立在人的依赖性和人的独立性相协调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在这里按马克思的说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73页)一方面人是社会历史的人,个人离开社会将无法存在;另一方面社会是人创造的社会,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都应该满足人的需要,一旦社会的存在与人的需要不相适应,社会就要进行变革。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将依赖性和独立性相协调,将之转变成为两者相统一的人类性。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说,“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46页)人生成的过程的依据是马克思讲的三种历史形态。“人的依赖关系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形态”和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的“自由人格”的联合形态,与此相对应的是族群本位、个体本位和类本位。

  生民之初人是弱小的,他们要取得与自然相抗衡的力量就需要联合起来,通过类的方式获得生存的权利。这就是族群本位的阶段。群体形态的两重性决定它的作用的双重性。一方面它把人的个体生命联合起来,使人有可能在能力十分脆弱的状态下去发挥群体的力量;另一方面这种种群的形式又把人的力量分割开来并封闭起来,极大地限制和束缚了人类本性的发挥。人类依靠自然纽带结成共同体,反过来也就不能不受到自然性质的限制。这样,群体本位就会让位于个体本位。个体本位的凸现是群体对于个体双重化作用的结果。群体一方面联合个体形成合力,与敌对力量抗衡;另一方面群体又限制了个体的发展,于是个体本位出现了。个体本位的出现对于人的生命来说是一种解放。人虽然从人的依附关系中解脱了出来,却被另一种“物的依赖性”所束缚,人的类特性被完全地异化。

  人类的进一步发展,必将从个体本位向类本位进发,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由的存在物”或者说是“自由个性”的联合形态。在这里人要全面占有自己的类本性。人只有在全面实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中才能够完成人与自身的统一。通过对于自身的超越,人逐渐形成宇宙生命的人格生命即“超物之物”。对于“超物之物”的本体阐释是哲学的真正使命。人只有扬弃群体本位和个体本位以后才能获得自由,从而达到突破小我,开放自我,走进大我。进入大我的天地后,充实了自我的内容。这时的每一个人都具有个性的自由和人格的平等,只有在这种状态下的人才是完整的人,这时的生命才是完整的生命。

  进入类本位以后,人类打通人与社会、人与人的界限,使得社会达到和谐的境界。这种境界就是社会美的最高的境界。

“美丽中国”离不开高雅的艺术美回归

  新时期以来,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赋予了艺术家创作的自由和无尽的诗情画意,创作了大批艺术珍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期间有些艺术家把西方现代艺术和后现代艺术作为摹仿的榜样,自觉地展现丑,以致于在一段时间内人们不敢谈论艺术和美的关系。

  我们承认艺术不是不可以表现丑,对生活中的美,如果我们表现得不好,也可能成为丑的艺术品;而对生活中丑,如果我们表现得好,完全可以转化为艺术美。

  我们认为审丑与丑化不同。审丑是把丑恶的东西放到美的对比中让人们认清丑的内涵。我们可以描写丑的深刻性,使人们看到丑的本质特征。现实中的丑的第一种表现形态是生活中人的语言行为的丑,如吃喝嫖赌、肮脏的政治交易、凶杀打劫、满口脏话等。这些现象进入到艺术的领域,不应不加区别地对它们进行自然主义的展览,而应加以典型化的处理,着重刻画丑的本质特征。我们还可以描写丑的普遍性,激起人们对美的向往。现实中的丑的第二种表现形态是生活中人的相貌的丑陋,如畸形怪状,残缺不全等。比如毕加索的《亚威农少女》《斗牛士》等,在这些变了形的艺术中表现了强烈的生命力量——它的征服力、它的破坏力,其中包括人的生命中的劣根性的力量,它们无一不指向了对美的崇拜。我们也可以描写丑的生动性,使人们感到多方面的审美情趣。现实中的丑的第三种表现形态是客观物质形态的自然界中的丑,如穷山恶水、枯枝败叶等。刘熙载在《艺概》中说:“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画家潘天寿以画荷而著名,特别是他画的残荷,只要寥寥数笔,就能将残荷的神态栩栩如生地表现出来,情趣盎然。

  丑化是自觉地用否定的态度刻画对象,在其中看不到任何肯定的成分,特别是当下有些艺术家一味地“丑化”中国人形象,把“丑化”自己的同胞当做乐事。比如有些作品完全以暴力、血腥和暴露隐私等为主题;还有一些作品以丑化中国已故领袖和英雄人物的图像为乐,对这些形象乱加歪曲丑化;更有些作品把中国人的形象刻画成为傻、呆、痴的“丑态图像符号”,“成为中国特色”的当代艺术的特征。西方某些收藏者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通过一定的商业操纵,把一些丑化中国人的所谓“艺术”作品推向拍卖市场,使得国内舆论以为这样的作品已经能得到西方的权威认可,已成为中国当代艺术的代表作品。

  美是和人类共生的东西,追求美、创造美是人类的本性。在今天,有社会责任心的艺术家要创作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艺术形象,大张旗鼓地张扬美、歌颂美,因为艺术的美具有永恒性。“美的回归”是二十世纪末由著名批评家希基(Dave Hickey)提出来的。在本世纪初,德国柏林举办的“国际文化节”上,专门召开了一个关于“美的回归”的理论研讨会。美的回归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呼唤,我们今天的艺术家和批评家应该把美作为艺术的主要价值加以肯定,让艺术回归到美,从而实现费孝通先生所期待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理想。

  既然美在山川、美在社会和美在艺术是“美丽中国”的应有之义,我们文艺战线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过程中,就要把“美丽中国”作为一面旗帜,大张旗鼓地张扬主流的价值观,推动艺术美的回归,因为没有美丽的艺术,就没有“美丽中国”。(作者系鲁迅美术学院教授、中国文联文艺舆情研究基地专家)


(编辑:单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