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竹斋艺话(七十七)
● 近月来,习惯于“不平则忍”的书界人,听到南京孙向群的“不平则鸣”,有点意外。孙向群一怒而起的原因是自己投稿第七届全国书学讨论会的论文落选,而另一篇同题的论文,孙认为“水平一般”,却荣获了二等奖。为了维权,孙开始向中国书协要个说法。此事在书界已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有大加赞赏,甚至要捐款支持的,也有不以为然,说孙无理取闹,想“作秀”一鸣惊人的。
抛开“仁智各见”的中庸之道看,笔者以为,对当前书界来说,“不平则鸣”比“不平则忍”好。因为赞赏者支持的是一种带有觉醒意识的维权行为,而说孙“作秀”者,至少是不够宽容。因为如果让孙不平则忍,无疑是让他不要“在沉默中爆发”,而是“在沉默中灭亡”。
说“维权”的话题,有点老调新弹了。这里既包括孙向群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小问题,也包括支持者和非议者在内的书界公众能否共同营造一种维护合法权益(例如公平公正等)法制氛围的大问题。有句名言,虽然已经久违,仍旧响亮有力:“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必须誓死捍卫你表达观点的权利”。道理非常简单,不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当你需要帮助的时候,也没有人维护你的权益。“维权”是社会进步发展到某个比较高级层次才可能有的公民自觉意识。只要不是强词夺理,维权都须持着规章、约定、法律等作依据。意愿中的说法要不要得回来,可以两说,被侵权者原本冲着“三公”来的,这一点,谁都听得明白。尽管现在社会上一闻谁要维权,就好像谁要跟人过不去,楞找茬儿似的,会招致白眼冷遇,获赐“小鞋”,甚至遭到封杀,但是,竟然有人敢站出来,公开亮牌,要个说法,这就是进步。如果媒体旁观无语,以为事不关已,则未免麻木。
“不平”,就是不服。不服的理由不管在理不在理,都应该有让孙向群说话的权利,大家也应该有倾听投诉者说话的胆魄和耐心。或许,正因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热闹型书法家太多,遇着不平能忍而且善忍的自命清高型书法家也太多,所以才让书界的不良之风如此如此。“地球变暖,大家都有责任”的说法,在几年前曾遭到过谴责,现在勿需“三省”就认账的已经大有人在了。大家都奉献一点爱心,多一份责任感,地球也不致于被折腾成今天这般模样。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也只有一个中国书界。如果大家都多一份爱心,多一份责任感,苟有不平,必有人鸣,书坛的现状肯定比今天好得多。
(2006年11月26日)
● 有人说“孙向群一篇论文落选,就投诉;参展者不公平落选的更多,也没听见有秋菊要个说法的……”。——参展者不要说法,不等于搞理论的都不要说法。况且,参展者以前不要说法,也不等于今天不要说法。现在“以人为本”,书界维权的觉醒正在年渐增强,这不是坏事。一种声音,让中国人吃大亏的事,还少吗?没有声音,那就更糟,想想都发怵。维权是一种社会进步。毕竟当代中国书坛开始有人“不平则鸣”了。
鸣,就是“作秀”吗?“一鸣定要惊人”,有什么不好?吾国怪现状之一是,有人干了坏事,喧腾报端,没人说“作秀”;干些引起公众注意的事(包括见义勇为的好事),一旦见诸报端,评价称好,就会被斥之为“作秀”。如果友人遭遇不幸,英雄救人前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国人说我作秀。拜拜”,吾国还能有英雄吗?
“获奖的是清华博士,写的文章肯定比自学成才的孙要高明”。这个观点,恕难苟同。这次“兰亭”书法教育奖评选时发现一位全盘照搬美院某教授著作的抄袭者,就是名牌大学的博士教师。结果是沽名盗誉者被剔除,而云南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一位坚持书法教育的普通教师获得了三等奖。此例,值得深思。参加评选的中国书法教育委员会委员一致通过这个决定,说明评委的公正公平之心。评的是论文的学术水平。可以讨论二人论文的高低,但不能以学历来妄断是非。如果是比学历和职称,还用交论文吗?大家都交履历表得了。
一般来说,如果认可那个专家评委会的权威,就等于认可那个权威评定的结果。翻盘有理的事太少,也太不容易。这,不单单是在中国。
下午中国人民大学三位学生来寒舍小坐,说起此事,笔者谈了如上看法。有位女生还问:假设孙向群的这篇论文也同获二等奖,或者那位获一等,孙获其次,孙还会“不平则鸣”吗?
假设,都是“太虚论剑”。问一问,倒也无妨。
就凭孙向群敢做“出头鸟”向中国书协讨个说法的胆气和自信,笔者估计他不会沉默。他要的是理,不是奖状那张纸。其实,另外有一个问题也很值得思考:如果没有那篇同样论题的论文比较,一旦孙向群论文落选,他是否可以“不平则忍”了呢?类似的事情,过去又有多少作者“不平则忍”了呢?
灯下记之。忽然想起《水浒》上的一句话,阮氏兄弟说“俺这腔热血,只卖与那识货的!”——真正好汉语也。
(2006年11月30日)
(编辑:单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