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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民族电影也是民族文化的生动展示——“民族文学与电影”研讨会综述

时间:2012年09月12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李 博

维吾尔族电影《乌鲁木齐的天空》剧照

蒙古族电影《额吉》剧照

  “剧本,剧本,一剧之本”。一句看似老生常谈的话,却直指电影艺术的“顽疾”。作为中国电影创作的一个重要类型,民族电影如何才能更好地向民族文学汲取养分?这也是我国电影创作者始终在思索的问题。9月5日,由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北京国际电影节民族电影展和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协会联合主办的“民族文学与电影”研讨会在京举行,20余位专家学者汇聚一堂,深入探讨了民族文学与电影的关系、民族电影中的文学品质和文化精神等问题。

  一位优秀的作家是否一定能创作出优秀的电影剧本?根据历史经验来看,答案应该是否定的。有人认为小说与电影一个偏重于抽象思维,一个偏重于形象思维,正是这一差别造成了许多著名作家在创作剧本时“马失前蹄”。中国作协影视文学委员会副主任范咏戈谈到:“当年莫言的小说《红高粱》被张艺谋改编成电影并大获成功后,张艺谋又请他写了另外一个剧本,但这个剧本写好后却被张艺谋否定了。莫言在总结经验时说,自己创作这个剧本的时候考虑得过多——他不仅按照早已选定的演员来描写人物,甚至连导演的机位设置与镜头运动方式都写进了剧本,最终的结果却是‘费力不讨好’。”范咏戈说,“莫言得出了一个结论:电影导演让作家写剧本,看中的是他们用文字叙述故事、描绘人物、营造意境、传达思想的能力,如果作家丢弃了这些优势,转而去琢磨视听语言、演员表演等自己并不擅长的问题,写出来的剧本注定不会成功。”

  很多民族电影创作者都认为,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这种看似“永远”正确的理念,却遭到了著名文艺评论家高尔纯的质疑。“这句话的偏颇之处就在于抽离了‘民族的’成为‘世界的’的必要前提条件,把可能性说成了必然性。”高尔纯表示,“只要表现出民族特色的作品就一定能具备举世公认的审美价值吗?就一定能够走向世界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在高尔纯看来,“民族的”要真正走向世界,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作品必须展示出深厚的文化积淀和鲜明的民族特色,且这种展示必须是真实的、一手的;第二,展示的内容应当是民族文化中最优秀、最闪光的部分,而不能以未经美学加工的本民族文化糟粕来满足观众猎奇的心理;第三,在充分表现本民族特殊性的同时,还要尽可能在作品中融入世界各国人民都能理解的文化因子、关注全人类都在面临的共同课题,从而使民族电影成为与世界观众交流的‘国际语言’。”高尔纯总结道。

  北京大学教授李道新十分认同高尔纯的观点,他以《与狼共舞》《撞车》等奥斯卡最佳影片为例,证明优秀的民族电影其实是没有“国界线”的。“我们在观看《与狼共舞》等电影时,非但不会感觉影片将美国的少数民族放置在了一种需要被保护甚至需要被拯救的状态中,反而会在了解这些少数民族的同时逐渐对他们产生一种深深的认同感。”李道新表示,“优秀的少数民族电影其实都是在尽力地‘捏合’主流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让二者在一种看似杂乱的状态中产生一种化学式的呼应乃至相互认同,在此条件下所产生的情感迸发,反而会比猎奇式地表现少数民族文化更加感人。”

  陆川的《可可西里》、刘杰的《碧罗雪山》等影片的高品质,已经证明了汉族导演完全可以创作出优秀的少数民族电影。但在著名电影评论家王人殷看来,民族电影还是应该以本民族的导演作为主导。“我观看了很多民族题材电影,有一个最突出的感受,就是蒙古族的电影要比其他少数民族电影更加成熟。这其中原因有很多,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以蒙古族导演为主导的创作队伍,而创作主体与本民族的血脉关系是非常重要的。”王人殷说,“在以《季风中的马》《额吉》为代表的一批蒙古族电影中,民族文化意识是非常鲜明的,我们能够通过观看一段段厚重的民族生存与奋斗史,深刻地理解蒙古民族是如何在辽阔的草原和奔腾的马群中,生生不息、世代相传的。”


(编辑: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