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理与义理:再谈“亲亲相隐”之争
儒学对于不同思想观点的开放性,与批评者对于儒学的开放态度实为一体两面,善意的批评与理性的讨论,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
张志强先生《线性思维、化约主义与高台“说教”——评梁涛等学者对“亲亲相隐”等相关文本的误读》(《学术月刊》2014年第2期)一文,对业师梁涛与笔者合撰的《超越立场,回归学理——再谈“亲亲相隐”及相关问题》(《学术月刊》 2013年第8期)一文提出诸多质疑与批评。古人言,“有争气者勿与辩”,学术讨论之意义,在于明辨事理,非为争强求胜。在此,笔者无意逐一回应张志强文中的种种指控,而旨在就“学理”与“义理”两端,重申在“亲亲相隐”问题上的理解与认识,以期深化相关问题的讨论。切磋学理而不争意气,这也正是我们参与这一学术论争的初衷所在。
“亲亲相隐”学理之争
“亲亲相隐”之争的核心问题,不在于血缘亲情本身是否正当,而在于血缘亲情与社会道义之间的紧张如何能够得到较为妥善的处理。因此“亲亲相隐”之争从“立场”走向“学理”的关键,就在于从单向度地围绕血缘亲情之正当性展开攻辩,转向对早期儒家究竟主张如何处理亲情与道义之间的紧张关系做出认真细致的分析。
对此问题的解答,首先当从“直”字的理解入手。正如业师梁涛反复强调的,在《论语》中,“直”既有直率、率真之意,也指公正、正直。前者指情感之真实,后者指向社会道义,二者既有相通之处,亦各有侧重。由直率、率直到公正、正直,需经过一个发于情而入于理的提升过程。“直”作为一个德目,即代表了这一由“直情”到“直道”的实践过程。由此反观“亲亲相隐”之“直”字,则只能在情感的真实、率直之意义上来理解,若释之为“公正、正直”,无疑意味着在亲情面前放弃了社会道义的职守,这显然不符合儒家理念。对此问题,业师梁涛与笔者在之前的相关文章中,从文献、义理诸角度均已给出了翔实细密的论证,兹不赘述。
然而,对于我们的上述解读,张志强却一概斥之为预先安排解读顺序的“线性思维”,这就不能不令人费解。首先,以“父子相隐”之“直”为“率直”之说并非笔者发明之新说,而早已为冯友兰等前辈学者所揭示;其次,指出孔子论“直”之不同意涵,以及由“直情”到“直道”的升华,乃是建立在对《论语》文本进行细致分疏、比较之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有着坚实的文本依据。倘若舍此不察,而竟以“线性思维”之类的大帽压人,这是否是学术讨论所应有的理性态度呢?
张志强如此固执地一再拒绝对“直”字字义进行细致的学理分疏,其中的深层原因恐怕在于,在其思维当中,亲情乃被视作儒家情感论的唯一基础,至于社会正义的诉求,则被视作一种外在之物,正如其所谓“抽象空洞的理”。由此,张志强更进而将笔者与业师梁涛一再提示的早期儒家对于社会正义的关怀斥为一种“情、理二分的高台说教”。然而,事实是否果真如此呢?难道在儒家那里,只有亲亲之情才是具体真实的,而对社会正义的诉求就一定是“外在”、“抽象”、“空洞”的吗?显然并非如此。君不见夫子云,“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孟子言“仁义内在”。这些都清楚地表明,在早期儒家那里,对于社会正义的诉求,同样被视为人情之自然、人心所同然,它并不“抽象”,更不“空洞”。“孝悌”固然是为仁之端,但“亲亲”之爱之所以能够发展为普遍之仁,需要的不仅是孝悌之情的扩充,更在乎义理之节文、规范与提升。
“亲亲相隐”义理之争
更进一步看,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我们是否可以认定儒家单纯地将亲情视作“公德之基”,而无视亲情与道义之间可能的紧张与冲突,进而无须强调道义之于亲情的调适与规正?正是在此问题上的片面理解,导致了以往讨论中儒家伦理辩护方一直将注意力集中在捍卫血缘亲情之于社会正义的优先性上。相反,业师梁涛与笔者的关注重心,则始终在于探究儒家如何试图尽可能妥善地处理情、理二者之间的紧张。在前者眼中,血缘亲情与社会公德之间可以轻易画上等号,而在我们看来,亲情与道义之间的张力作为一种终极性困境是必须被正视的。片面强调血缘亲情之重要性,非但不能彰显儒家义理,反而会将儒家伦理从一种兼顾亲情与道义的情理主义降格为片面的亲情至上论。
就对待经典乃至儒家传统的态度而言,我们认为,经典之所以为经典,正在于其中蕴含了某种超越时代的永恒价值。然而经典的形成毕竟有其历史背景,故其中某些论述亦难免有其时代局限性。如《孟子》“封象有庳”之例中“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谓亲爱之乎?”显然不能被视作一种为儒家所强调的恒常价值。时至今日,我们尽可承认这是早期孟子思想中的某种不足,而这丝毫无损于孟子之为孟子的价值。相反,倘若必欲曲为之辩,那么对于同一时代中《荀子》“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之论述,以及《礼记·礼运》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思想,我们又当作何评价?儒家本身是一个复杂的思想传统,其发展进程中更是充满了自身内部不同学派间的张力。正如业师梁涛所言,从完整的儒家道统视野中观察,孟子有所“失”而荀子有所“偏”。作为研究者,一方面固然需要在发轫于具体历史语境中的各派学说之间抱持一种“理解之同情”,此乃为学之基本前提;但另一方面,作为儒家思想在今日的诠释者与弘扬者,则务必对经典中之永恒价值与历史陈迹之区分保持一种审慎态度,对孔孟之“意”与孔孟个别之“言”的区别有所体认,有所自觉。
儒学需善待批评与反思
我们原本无意站在“正方”抑或“反方”的立场上加入“亲亲相隐”问题的论争。以这样的语词为学术观点划线,本身就是一种意气之争的折射。
由“亲亲相隐”展开的儒家伦理之争始于十多年前。较之当日,儒学在当今中国思想板块中显然已经占据了更加重要的地位。不过对于儒学而言,身处泰来之境,实则更需要一种开放的心态,敢于直面不同学术观点的质疑,在多元思想的碰撞中锻造自身的现代形态。
当然,儒学对于不同思想观点的开放性,与批评者对于儒学的开放态度实为一体两面,善意的批评与理性的讨论,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对于批评者而言,理应充分认识到儒学传统的复杂性及其现代发展的多重可能性,而不是在一种先入为主的本质主义、化约论立场的驱使下,片面强调古今之异与中西之别。而对于儒家学者而言,从“反求诸己”的角度看,一旦拒绝批评而唯留独白,拒绝善意的反思、讨论与阐释,其结果只能是故步自封而自限格局。今日以研究、弘扬儒学为己任之学人,于此可不慎乎!
(编辑: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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