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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入校非法牟利

时间:2013年08月12日来源:《人民日报》作者:

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入校

推荐征订搭售教辅材料

  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璩静、王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出关于禁止利用中小学教辅材料非法牟利的紧急通知。通知强调,严禁出版发行单位派员进入学校、班级,向老师、中小学生和家长推荐、征订、搭售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伙同学校有关人员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中小学教辅材料。

  通知指出,各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定,合理确定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严禁出版单位违法违规采取高定价低折扣形式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各出版单位要在本单位互联网页公开中小学教辅材料定价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此外,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发行单位发行。任何部门、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活动。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委托不具有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个人代理发行销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编辑: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