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小微文化企业贷款
小微贷款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上具有重要作用
一直以来,因为有形资产较少、未来收益和市场价值不确定、成本回收周期较长以及商誉等无形资产难以评估等因素,小微文化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在政府推动下,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新三板、保险公司、VC/PE、交易场所、信托、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相关专业增信机构等组成的“金融协同服务团”开始助力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企业声音
某设计工作室:“传统的银行融资渠道,对于我们这些靠创意创业的小企业很难走得通。”该工作室负责人小琪表示,个体企业经营者以企业形式贷款难,因为银行需要审查企业的经营状况、流水账、纳税情况、年收入额等,审查时间可能会长达两到三个月,且贷款成功率不高。重要的是,以企业名义申请贷款,企业经营时间最少为两年,经营时间在两年以下者均不可申请。
某工艺馆:该工艺馆的负责人赵爽发现,当下工艺品一般以件或套作为定价单位,价格与创作者的联系并不普遍,仅个别顶尖级的大师才会有作品参考价格。当代工艺品的市场定价机制缺失,各个工艺品创作者的艺术贡献亟待社会认可。“因此,希望能建立一个可供市场参考的‘当代工艺品投资价值评估体系’,以便规范工艺品投资市场,更好地保护创作者,公平公正地折算成资本、价值。”
某影视公司: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公司近期准备在新三板上市,资金需求量大,今年计划融资1000万元左右,用于演播室建设、购片、业务平台搭建及节目投入等发展需要。以前一直以为向银行贷款有资质、门槛或实物抵押的要求,所以从未向银行申请贷款,对金融机构的特色产品也不太了解。
银行调查
企业贷款演变为个人贷款
调研发现,银行放贷规模中有50%指定给中小企业,但实际上大部分贷款却放不出去,因为小微企业很多指标不符合银行的要求,不能通过贷款审查。而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资金有限,很多小微企业不得不求助于借贷利率高的民间借贷,这就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直接融资方式很难实现,间接融资也重重困难。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而对于现有的商业银行来说,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加大了银行的实际成本,由于每个中小企业要求的贷款数额比大型企业少,但程序和大企业没有大的差异,同时其贷款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又比大企业高,导致银行工作量增加,但实际收益却下降,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缺乏动力为中小企业服务。
随着文化金融政策调整,银行现在提倡并鼓励中小企业贷款项目,但对抵押物要求较高。首先需要贷款企业有一定的动产、不动产,如房产等,并对房产有硬性要求,“最好是北京市的房产,因为外地房产审查起来不方便,申请通过概率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工作人员表示,60万元以内的小额度贷款不建议走小微企业贷款的方式,而建议以个人名义贷款,个人贷款的办理时间在15天左右。
贷款率仅三成 额度50万元之内
相关机构研究发现,小微企业对获得资金的速度要求很高,主要集中在5个至10个工作日。80%的小微企业要求贷款审批时效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有43%的企业主希望能在5个工作日内获得贷款,如果超过这一期限,融资的作用将大大降低,甚至是没有作用进而放弃贷款。从获取资金的能力上看,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很大,结果造成只有27%的小微企业愿意把贷款作为获取资金的途径,在这其中仅有30%的小微企业主能够提供房产资料、公司账簿、银行账户流水等全套基础证明材料。考虑到融资成本和时效,小微企业通常首选向亲友借款来解决资金困境,亲友借款提及率最高为54%。由此可见,手续麻烦和缺少抵押物或担保是小微企业未申请银行贷款的主要限制因素。
按照银行业业内目前约定俗成的标准,500万元以下为小微企业贷款。但有数据研究表明,64%的企业表示其日常资金短缺额度在10万元之内,94%的企业资金短缺额度不超过50万元。在融资需求方面,小微企业的态度相对理性,比较重视自身的偿付能力;一般资金缺口较小,即使是年营业额在千万以上的企业也以50万元之内资金短缺为主,且多用于短期用途,如购买原材料、偿还应付款项、发放工资等,因此融资期限以短期为主。
分析建议
建立金融协同服务团
今年8月,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新三板、保险公司、VC/PE、交易场所、信托、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相关专业增信机构等组成“金融协同服务团”,该服务团已经走进若干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进行融资工具、融资渠道及融资知识的宣讲及交流。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柯永果表示,由于缺乏一个可以高效沟通文化与金融双方的统一工作平台,北京市文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由此导致了一系列资源浪费及创新阻隔。为整合建立全市文化及金融资源的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今年的‘2013首都文化金融服务季’尝试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及文创企业的常态化协作对接平台,促进文化与金融产业的全面对接。“在机制设计方面,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成功经验给本市文化金融工作提供了模式参照。在金融创新积累方面,北京市各类金融机构针对文创产业已经探索开发出了相当数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且已经产生了显著效果。”柯永果说。
设立小微企业民间融资机构
对于如何解决小型文化传媒企业的融资,业内人士建议:一是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介机构,筹建企业融资促进会,该促进会应包括投资机构、银行、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并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民间机构;二是建立由政府参与、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目的在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产业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需要发展更多小型金融机构,形成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小额贷款公司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上具有重要作用,要进一步鼓励和推动,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到小额贷款公司。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准入条件,允许民间资本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提供社区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和社区银行等。
将民间资本引入金融领域,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挑战。如果缺乏科学有效监管,民间资本进入借贷市场可能发生异化,滋生高利贷。因此,应将民间金融纳入正规金融体系,置于金融监管之下,推进其规范化发展。要建立地方与中央相关部门的即时信息沟通机制,探索“中央监管大金融机构,地方监管微小型金融机构”的模式。另外,还要建立民营金融机构退出机制,提高民间金融机构运营效率。
建立第三方评估、担保、保险机制
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李蘅建议,针对文化创意企业的特殊性,应建立第三方知识产权评价机构及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评价制度,改善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融资环境。同时,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完工保证制度,设立文化产业担保公司,为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或企业提供融资保证或完工保证。此外,创建知识产权的交易平台和专门的文化创意交易平台,完善版权交易平台,降低文化创意产品的交易成本,以实现文化创意产品的价值转化。
在融资担保方面,北京国华文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版权交易中心等机构合作,推出影保通,以专业的方法对影视剧版权进行权属确认和版权价值评估。根据“确权确价”的结果评审确定融资金额,出具担保函给合作银行,由银行提供贷款。除“影保通”之外,同时拥有影视制作贷款担保、影视发行贷款担保、影视完片担保、集合信托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类担保等多种担保产品。
在保险方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突出文化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在保险期内,文化企业不能偿还贷款时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银行部分损失。其中包括演艺活动财产保险、演艺活动公众责任保险、以及演艺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等。
从国外经验看,小微企业基本上靠的是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内部成立专门小微型企业信贷机构,建立信用体系,拓宽抵押品范围,制定以专利、应收账款等无形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具体措施。只有有了自己的专属金融平台,小微企业才能摆脱和大企业“抢食”的尴尬局面。
(编辑: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