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术银行”推动艺术品进入公共场所
时间:2013年04月07日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陈斌华 陈君
3月25日是台湾地区“美术节”,其文化部门负责人龙应台宣布即日起启动“艺术银行”计划,首批将斥资7000万元新台币征购本土未成名艺术家的作品,以租赁方式进入公共场所,让民众不用到博物馆也能享受视觉艺术。
据介绍,台湾“艺术银行”计划将由台湾文化部门每年编列预算,面向本土艺术家征集作品,经专家委员会遴选后出资购买,然后将其以租赁方式,于行政机关办公楼、火车站、候机楼、医院和酒店大堂等公共场所展示,租金费率为作品购入价格的0.4%,租期为3个月至1年,租金所得将再用于支付“艺术银行”的运作成本。
台湾美术馆受龙应台委托执行艺术银行的征件工作,于3月25日到5月25日开放受理,艺术家或其代理人均可提出申请。艺术品的甄选标准较为宽泛:具有台湾籍,不限年纪、创作媒材技法与题材,但必须要能适合展示于公共空间,每人至多送审5件作品。
龙应台表示,此举旨在鼓励本土艺术创作,连接艺术家与市场,使具有潜力的艺术家为更多人所认识,也让艺术“进入民众随时随地呼吸和工作的生活空间”。
(编辑: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