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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擅自冠名中国文交所

时间:2011年11月04日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

    记者获悉,在国家对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市场政策尚未明晰之时,一家名为“中国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的机构在深圳诞生。

  按相关规定,“中国”两字不能擅自用在企业或者是单位的名称中。而这家直接冠名“中国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的出现,让投资者大为震惊。

  有消息称,中国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是由广东汇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联合香港广汇金融(国际)有限公司、美国收藏家协会等国际、国内权威艺术机构和实力金融企业共同发起成立的。

  而记者致电时咨询时,对方表示这是一家在香港注册公司,其名称使用符合香港法律之规定。整个交易所现在正在处于初步运营期,11月底将全部准备完毕。


(编辑:孙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