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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入股中国文化企业

时间:2012年08月31日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杨浩鹏

  外商入股中国文化企业 

  在夹缝中磨合 在争议中共赢 

 

  编者按:经历过入世第一个十年的摸索与发展,中国文化市场日益成为全球文化市场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外资进入中国文化产业的步伐不断加快,其进入方式也日益多样化,如参股、合资、项目合作、投资影院和剧场等硬件设施等,外商多路出击,布局中国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与此同时,中国文化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的节奏也在加快,外资和中国文化产业开始步入了一个怀疑、谨慎与希冀、期待共存的磨合期。本刊特对外资进入中国文化产业的方式进行案例归纳与分析,探讨外资进入对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长远影响。

  商务部日前公布的一项数据显示:我国今年1月至7月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同比下降3.6%,其中7月全国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同比下滑8.7%。对此,英国银行业巨头巴克莱银行等海外金融机构认为,中国政府现在更关注外国直接投资的质量及其在推进经济结构转型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因此,这些机构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外资直接投向金融、物流、文化、旅游等服务业领域。

  而根据国内一家咨询机构的报告显示,随着国内文化产业的大发展,过去几年来,外资进入中国文化产业的步伐也不断加快,外商或直接入股中国文化企业,或与中国文化企业合资成立新公司,为未来全方位进军中国文化市场进行布局。然而这种形式的进入,除了在政策上遭遇一道道门槛,还要面对中国社会的适应过程。

  入股与合资 多存在于影视行业

  今年5月14日,中国电影发行商博纳影业集团在纳斯达克公开宣布:博纳影业已获得来自美国新闻集团的战略投资。根据协议,美国新闻集团将直接向博纳影业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冬购买博纳影业集团19.9%的股权。

  这一消息的发布在业界掀起了极大的波澜。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亚男表示,博纳影业集团多年来致力于内容制作和院线拓展,而新闻集团也有一定的电影制作经验和内容资源,双方的合作有利益结合点,因此,在他看来,这个合作将带来一个互利共赢的结局。

  而且,“由中影、华夏两家国字号专营引进电影的政策,短期内不可能发生变化。但是外资通过控股和合资形式,参与正在飞速扩张的民营影视集团的方式,可以迂回确立自己在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市场上的话语权和主动权,扩大自己制作的影片在中国电影市场的票房份额。这才是促成这桩收购案最关键的根源。”业内人士分析说。

  而新闻集团入股博纳,并非是影视产业中外资入股的首例。早在2005年,Tom集团就曾收购过华谊兄弟35%的股权,而Tom的加入,也为华谊兄弟发行上市提供了很大的助力。更早之前,华谊兄弟曾与哥伦比亚公司有过一系列的合作。这些成功的经验历历在目,今年华谊兄弟与美国传奇影业合资成立新公司也就不足为怪。

  然而,为何参股合资等多出现在影视领域?进入本世纪的第二个十年,种种迹象说明中国电影行业已经基本培养出属于自己的一套比较成熟的运作体系。因此有人说,此次新闻集团在这个时候出资收购,多少带有“下山收桃子”的意味。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分析认为,相比独立运作或者组建合资公司等方式,直接入股已经上市或者有能力上市的国内大型影视企业,可以让外资集团更有效率地进入中国电影市场,并且避免风险。而且博纳影业无论在院线还是发行上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吸引新闻集团的重要因素。

  外资入股的门槛 不只存在于政策上

  记者注意到,虽然外资目前已介入中国的演出、影视、游戏、艺术品和旅游等多个文化领域,然而,资本的趋利性以及外资进入中国文化产业十来年的经验,使得这些外商进入中国文化产业过程时,在野心勃勃的同时持有了更多的谨慎。加之国内优质文化企业的稀缺以及我国政府对于外资进入文化领域的诸多限制,除了影视和出版等少数领域,使得外商直接入股文化企业的案例仍不多见。

  记者在今年开始实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看到,其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与“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关于文化和娱乐业领域的阐述相较于2007年修订版本并没有任何变化,比如允许适度引进外资进入国内演出市场,允许外资与内资合资、合作成立演出经纪机构、兴建演出场所,但中方应当控股并占主导地位。

  而此前由文化部等5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外资进入文化领域的条件。这份《意见》降低了部分文化产业的准入门槛,比如允许外商以独资或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包装装潢印刷、书报刊分销、可录类光盘生产、艺术品经营等企业。在中方控股51%以上或中方占有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出版物印刷和只读类光盘复制等企业。


(编辑: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