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观念的发生
一
文学观念是对文学普遍本质或属性的认识。它既是文学理论的核心,文学批评的指南,也是文学史研究的基础。高校现行的文学理论教材虽有关于文学观念的论述,但关注点只在当下,缺少历史的清理;学界关于中国文学史的研究本来需要讨论文学观念以确定研究对象,但在上世纪初中国文学史学科体系建立后,人们就不再关心这一问题。自1980年代学术界提出“重写文学史”以来,文学观念再度受到重视,发表了一批重要论文和著作,但总体而言,中国现代文学观念的研究比古代文学观念的研究更为活跃,且后者多用前者来解读,而对于中国古代文学观念何时发生、何以发生、如何发生、其思想文化内涵究竟是什么等这些奠定中国文学发展基础的重大问题,尚缺少专门研究。这不仅影响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深入,也影响当代文学理论的借鉴、创新和发展。
对于早期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研究有两种思路和方法。一是以今人的文学观念为基点,向上追溯,寻找符合今人文学观念各种要素的早期证据,使得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然而,这种研究只是用古代例证说明了今人的观念,并不能让今人真正了解古人,也无法提供关于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准确知识与思想智慧,以推动当下文学的发展。另一种思路和方法是,尽可能全面地收集中国早期文学观念的各种信息,从所有信息的归纳整理和比较分析中,从古代文学观念生成的动态过程中,去探寻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丰富内涵。研究结论必须能够说明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生成机理和发生机制,所揭示的文化内涵可以放到当时的语境中接受检验。其采用的方法除坚持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外,更强调知识考古学和文化人类学方法,以期能够真正挖掘出古代的文学思想资源。显然,后一种思路和方法更为科学。
中国古代文学观念滥觞于“观乎天文”,是一种以“通天”为核心的“天文”之学,其中既包含原始宗教和迷信,也包含原始科学和艺术,因此,当时并没有独立的文学活动,也没有独立的文学观念。周灭殷后,在总结周所以兴、殷所以亡的历史经验中,西周统治者们认识到“天命靡常”,只有“敬德”“保民”,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于是将“史鉴”和“民鉴”作为进行社会制度文化建设的主要视点,“纳上下于道德”,实现了从“观乎天文”到“观乎人文”的视角转换,独立的文学活动得以逐步开展,文学观念也慢慢成长起来。西周文学与礼乐教化联系紧密,这种联系既体现在“六艺”教育中,也体现在礼乐制度所规定的礼乐活动中。西周末春秋初,卫武公的自警和尹吉甫的作诵从正反两方面说明,文学的社会功用这时正悄然转变,有了脱离礼乐制度而独立的倾向。春秋中叶,士人登上历史舞台,在批判天命观和天道观的基础上出现的以“立德、立功、立言”为不朽的新价值观代替了以“世卿世禄”为不朽的传统价值观,开始将“集体行为史观”改换成“个体行为观”,使人们把注意力集中到个体的现实行为上来,这实际上起到了鼓励人们解除宗法等级限制、开展独立创造活动的作用,从而为文学的新发展开辟了道路,同时也改变着人们的文学观念。春秋末年,由于孔子的总结和阐发,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得以确立,并成为后来发展的坚实基础。
二
“诗”是中国文学大家庭中最早最重要的成员,在发展中所形成的“诗言志”观念被近代学者视为“千古诗教之源”,又被现代学者视为中国诗论“开山的纲领”。我们不妨以“诗言志”观念的演进作为中国文学观念发生的一个标本,来认识和理解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发生的路径。“诗言志”见于《尚书·尧典》,其关于舜帝命夔典乐教胄子的记载是符合古乐教传统的。古乐教包括“诗”“歌”“声”“律”“舞”,目的是“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时的“乐”主要是人交通天地神鬼的重要工具。至于“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则是对“乐”的风格要求,因为只有这样风格的“乐”,才能达到“神人以和”的目的。如果这样的理解能够成立,那么《尚书·尧典》所载“诗言志”就只是原始乐教的一个关目,沟通人神的一条途径,达致“神人以和”的一种手段。因此,早期的“诗言志”还不是独立的文学观念,而是宗教观念。尽管如此,它为后来的诗学独立和诗教发生奠定了文化基础,我们仍可视其为“千古诗教之源”或中国诗论“开山的纲领”。自西周初年周公“制礼作乐”以后,“诗”被纳入礼乐教化的体系之中,与世俗政教和文化制度紧密结合。“采诗”和“献诗”制度使“诗”成为表达氏族情感和沟通政治情绪的工具,完成了从“神明昭告”向“天子听政”的转变。而进入体制内的“诗”与乐配合,应用于宗庙祭祀、朝会宴饮,成为典礼仪式的重要环节,发挥着维护宗法秩序、交流思想感情的作用。社会礼乐制度规范和仪式运用规则赋予了诗乐以意义和价值。不过,这时的“诗”并未脱离礼乐而获得独立地位,单纯的文学观念也仍未产生。“诗”所言之“志”虽指向世俗政治伦理秩序,却仍然受制于“乐”而服务于“礼”,表达的是氏族的思想情感。春秋时期,“诗”逐渐摆脱礼乐束缚而获得独立发展,这种发展主要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一是通过“赋诗言志”以摆脱乐教的束缚,从而凸显诗的独立“言志”功能;一是通过“礼”“仪”之辨以摆脱典礼仪式的束缚,从而凸显诗的内在意义价值。二者相辅相成形成春秋诗教传统,为诗的观念解放和文学观念的成熟奠定了基础,也使诗进入到表达个体情感和培养独立人格的发展新阶段。“诗言志”的宗教文化基础奠定了诗的神圣性特征,文学观念的超越性内涵可以从这里找到发生学依据。“献诗陈志”的礼乐教化增强了诗的社会性功能,文学观念的伦理道德要求可以从这里获取实践理性经验。“赋诗言志”的春秋诗教赋予了诗的独立性价值,文学观念的私人化倾向可以从这里开放出个体人格和精神情感的奇葩。当诗获得独立价值并与个人精神生活和人格修养联系在一起,独立的文学观念也就同时发生了。诗的文学内涵的衍生是中国文学发生的标本,而“诗言志”观念的发生路径则指示了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路径。
春秋末年,孔子继承西周以来的诗教传统,强调其“兴、观、群、怨”的社会功用,提倡用诗来培养君子“威仪”和“气志”,并指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学术路径,将重视集体仪式的传统诗教改变为重视个体人格修养的新诗教,从而促进了中国文学观念的成熟和文学思想体系的建立。孔子将“礼、乐、射、御、书、数”的传统“六艺”改造为“诗、书、礼、乐、易、春秋”的新“六艺”,其“四教”中的“文教”和“四科”的“文学”,不仅标示着中国文学观念的正式诞生,而且赋予了这一观念以特定的思想文化内涵。从社会学的角度而言,文学是孔子对西周以来社会上层建筑的一种概括;从教育学的角度而言,文学是孔子培养人才的一种类型;从政治学的角度而言,文学是孔子鼓励学生从政的一种方式;从文化学的角度而言,文学是孔子对儒家文化学术的一种指称。孔子文学观念的这种普泛性正反映着春秋末期社会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还没有得到分门别类发展的客观事实,同时也开启了中国文学思想发展的先河。孔子的文学观念是中国传统文学观念的源头,无论道家、墨家,还是后起的法家,都从孔子文学观念中得到启发,并循着各自的学术路径来表达他们各自的文学观念,取长补短,殊途同归,共同促进着文学观念的发展和文学思想体系的建设。尽管各家各派的文学观念都有其合理的成分,也都为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成熟作出了各自的贡献,然而,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文学思想一直被奉为正统,引导着并规约着中国文学的发展方向。对于这样一个基本的历史事实,谁也不应否认。探讨中国文学观念的发生路径,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学观念的发生路径和建构过程无疑是最有代表性的。当然,这并不排斥对其他各家各派文学观念发生路径的探讨,因为这些探讨能够加深我们对于中国古代文学观念内涵的丰富性和表现的多样性的认识,从而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国古代文学观念。
三
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可以从社会结构、学校教育、文化主体、文化活动、知识体系、意识形态等方面寻找依据和动力。中国古代文学观念的发生与中国文化由祭祀文化转向礼乐文化、由鬼神崇拜转向世俗关怀相关联,与文化主体由神职人员转向知识分子、文化活动由娱神为主转向教民为主相关联,也与社会结构和知识体系由神道设教、政教合一转向人道设教、政教分离相关联,因此,中国文学观念发生之初就具有强烈的人文精神和政教色彩,并与中国早期知识分子的产生紧密相连。中国早期知识分子诞生在春秋末期,他们在西周以来价值理性发展的基础上,以“道”为核心概念,赋予它超越一切的地位,用以消除天命观念的影响,以理性主义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既然他们已经悬置了上帝与天命,那么,“道”就成了他们终极的价值目标,成了他们理想的精神家园。他们使“道”具有本原性、超越性、无所不在性。他们以形上形下区分“道”“器”,又使“道”可以通过“器”来获得把握,避免了神秘性。这种对“道”的理性主义态度,与殷商时期巫史对鬼神的盲目信仰区别开来。对“道”的维护也就成了对理性的维护,对自身价值的维护,成了他们寻求独立与尊严的一面旗帜,体现了他们的文化主体意识。后人谈论文学,总爱原“道”,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而将“道”与“文”联系起来的荀子,认为通过外在规范可以影响内在品格,通过外在形式可以把握内在本质,这样,“文”与“道”的问题就演变为形式与内容的关系问题,文学问题也就成为一个可以在形式上加以讨论的问题,甚至儒家经典也就可以作为一种文学形式被肯定和被模仿了。这是文学观念的巨大进步,也是对文道关系的巨大推进。中国早期知识分子所形成的这种卫道立场、原道精神和文道观念,对秦汉以后中国知识分子的文化心理和文化性格产生了异常深刻的影响,也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学领域根深蒂固的“文以载道”的思想传统。至此,中国古代文学观念也就完成了自身的整个建构过程。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 王齐洲)
(编辑: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