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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为文物让路

时间:2013年07月01日来源:光明日报作者:耿建扩 董城 孙明鹏

  本报宣化6月30日电(记者耿建扩、董城 通讯员孙明鹏)在日前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中,河北省宣化县佛真猞猁迤逻尼塔名列其中。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这座古迹得以完好保护背后,曾历经过一次发展经济与保护文物之间的艰难取舍。

  位于宣化县塔儿村乡塔儿村西的佛真猞猁迤逻尼塔,建于辽天庆七年(公元1117年),距今已有近900年历史。去年4月初,宣化县引进了一项投资4.9亿元的大项目。投资商在项目选址时,看中了塔儿村周边方圆15平方公里的荒坡地,而此地恰恰是佛真猞猁迤逻尼塔的所在。

  一边是投资近5亿元的工业项目,一边是历史文物古迹,对于一个经济并不十分发达的县来说,该如何取舍?宣化县经历了一场激烈的争论。

  宣化县县长冯文利对记者说:“虽然工业物流园区这样的大投资项目对推动宣化县经济发展举足轻重,但在文物面前,我们只有坚持原则一条路可走。”最终,县里作出决定:土地开发必须为文物让路!事情的结果令人欣慰,经过一轮轮艰苦的谈判与协调,新规划建设的宣化县工业物流园区最终迁址到距佛塔15公里的王家窑村。

  据统计,河北省宣化境内有不可移动文物480处。近年来,宣化县坚持“文物保护优先”的方针,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先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同时,在60个文物保护重点村选聘300名义务保护员,加强重点文物古迹的日常管理。每年高火险期内实行24小时防火巡查,使县境内重点文保单位得到全面有效保护。


(编辑:高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