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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作品像大象,平静而简单——刘震云、格非、麦家解读马尔克斯《上校》《凶杀案》

时间:2013年05月27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何瑞涓

   有人曾问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不可超越,你怎么看?马尔克斯回答:其实在它问世之前就已经被超越了,我最好的作品是《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他曾这样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这部作品我写了九遍,在我的作品中它是最牢不可破的。它可以面对任何对手。”而《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出版之后,马尔克斯又认为这是自己最成功的作品,某种程度上综合了他以往作品中的所有因素,“我所希望写的东西百分之百地、准确无误地达到了”。《百年孤独》酝酿了十八年,《凶杀案》则用了三十年才酝酿成熟。(以下书名简称为《上校》《凶杀案》)

  2011年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在国内首次正式出版,两年后,该书发行量达到200万册,马尔克斯的召唤力量由此可见一斑。而今,继《我不是来演讲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枯枝败叶》《恶时辰》等之后,《上校》《凶杀案》也由新经典文化在国内正式首发,读者终于迎来了这两部马尔克斯认为的他的“最好”和“最成功”的作品。5月21日,著名作家刘震云、格非、麦家聚于北京大学百周年纪念讲堂,畅谈他们阅读马尔克斯的经历,畅谈对马尔克斯作品的看法,畅谈文学与写作。三人对两部作品各有偏爱,麦家更喜欢《凶杀案》,而格非与刘震云则喜欢《上校》更多一点。

 

   刘震云:真正的好作家应该越写这个作家的影子越没有了,包括多叙述角度的运用,包括对于炼字炼句的运用。

  张牙舞爪的作品,我觉得是容易写出来的。真正难写的,是将复杂还原为简单。

  ◎ 格非:《凶杀案》是通过复杂写出了复杂,而《上校》是通过简单写出了复杂,《上校》的境界要高一些,它非常简单,非常平常。我们要判断一流的伟大作品,首先的一个依据就是它一定要简单。

  一个好的作家应该是某种重要价值的守护者,他要提出价值,要保护这个价值,这是非常重要的,你得比网络上的那些批判更往前走。

  ◎ 麦家:《凶杀案》完全可以作为一个写作范本去教,也就是说,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你怎么把它复杂化。

  写作有时候是非常简单的事情,简单到了只要关注自己,关注自己的内心。

 

  《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没有哪一部作品能超越《上校》,后期作品有“塑料味”

  格非:我记得当年读到《上校》时,不仅我一个人,没有人不喜欢,大家都觉得特别吃惊,以至于后来看了《百年孤独》以后,有一个共通的感觉,觉得马尔克斯最好的作品已经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出现了。《上校》对我震撼最大的地方,是它所受到的超现实主义的影响,作品里有很多夸张的描述,比如一个人的肚子里长出百合花,长出毒蘑菇等等,但是没有到《百年孤独》那么放纵的地步,还是在现实层面展开的,非常节制,《百年孤独》已经完全魔幻,神话一般,因而,从文体上说,《上校》基本上是非常完美的。

  从作品的纯粹性、作品的力量来讲,我觉得马尔克斯所有作品里面没有哪一部能超越《上校》,有几个理由,第一,《上校》的语言棒极了,势大力沉,至今仍然可以作为写作的教科书。他的句子非常简洁,读起来普通,比如他要说这个人一直在等待,他这样写:十月是他可以等待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之一。比如他写的句子:哮喘病害得他自问自答。这样的句子一般作家写不出来,力量非常大,像大力丸,里面包含的信息量和情感因素特别多,话里有话,话后边还有话。第二,语言的节制之外,《上校》是塑造人物的。《凶杀案》中人物都已经退到其次,未必会给读者留下多深的印象,它的贡献在其他地方。《上校》里所有的人物都了不得,比如老夫妻俩,比如得糖尿病的那个人,比如孩子和孩子的那些伙伴。马尔克斯有时候一两笔就能把一个人物写得深入人心,这得自于他的最好的判断力、最好的分寸感,才会使他的手不抖,分寸把握得恰到好处。

  《上校》发表时意见就已经分为两派,东方社会主义阵营的人认为马尔克斯是在反对资本,反对专制,反对帝国主义,反对西方的经济对南美的侵略;而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则认为马尔克斯是在反抗暴政。实际上,《上校》中这两方面的内容都有,一方面是反对资本主义,一方面是反对专制和暴政,主题表达得非常隐蔽。马尔克斯是一个大作家,不会像一般作家一样把主题全部呈现出来给大家看。比如老人唯一的儿子因为发传单被屠杀了,有一次老人遇到杀他儿子的凶手,他跟凶手说:借光,让我过去。凶手也彬彬有礼,说:您请便。马尔克斯只用这简单的两句话描述,里边就已经表达了无数复杂的东西。在他的这部作品里,马尔克斯谈到了资本,谈到了整个拉丁美洲由于欧洲的文化文明直接切入导致的孤独,对反抗暴政、反抗专制都有很深的体会,也隐藏得很深。

  刘震云:《上校》是马尔克斯早期的作品。一个作家在早期的时候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作者自我迷失,在模仿别人写作;一种情况是写作很有分寸,但并不是有意的有分寸,而是在混沌状态下的有分寸。《上校》故事表面的核非常简单,就是一个退休的上校,一直在等着国家发给他的军人退休金,一直在等,一直在等,最后永远没有等到。但是马尔克斯在《上校》中有两点开始做得与众不同,一是他开始多角度叙事,比如一瓶水,我先说完这瓶水,然后格非又怎么认为这瓶水,接着麦家认为这瓶水是怎么回事,接着他又写二十年后格非又认为这瓶水怎样。

  另外,还要看作家在写作一本书时,他呈现的形象是什么。书有两种,一种是作者的自我形象非常鲜明,一种是书里人物的形象非常鲜明。比如一个演员,如果这个演员在极力地呈现自己的唱功、自己的嗓子、自己对剧的驾驭,整个剧的所有元素他都能调动起来,那么他塑造的是这个演员,而不是戏里的角色,他的功力再好,也一定只是一个二流演员。《上校》可能比马尔克斯其他书都要好一些,正因为他一开始写作还不成熟时,他是在塑造书里的人物,但是到以后尤其是《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他的写作技巧太纯熟了,对叙述角度的运用已经达到技术化的程度。

  我觉得马尔克斯写的没有我们想象的好,特别是我读他后期的作品的时候,我能闻出一股“塑料味”,真正的好作家应该越写这个作家的影子越没有了,包括多叙述角度的运用,包括对于炼字炼句的运用。如果一个作家越写在这方面越纯熟的话,我觉得他也在由一流的作家往二流的作家靠近了。因为技术手段是比较容易掌握的。一个作家应该越写越让人看不到句子和写作手段,这时候,他笔下的人物或不是以人物为主的那些主要元素就大踏步走在他自己前边了。在《上校》中,那么简单的一个故事,呈现了马尔克斯对哥伦比亚民族、对整个南美、对生活的独到理解,因而,《上校》确实是一部世界顶级的作品。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就像一个好看的姑娘,一眼就令人着迷

  麦家:我一直有意不去读《上校》,因为有很多人告诉我《上校》写得最好,而我希望自己不把马尔克斯的书全看完,希望马尔克斯有一个作品一直像一个传说一样存在,自己从来没有看到、没有摸过。但最近看了《上校》之后,我依旧觉得,《凶杀案》比《上校》好。为什么?因为《凶杀案》的故事非常简单,简单到可以用两百字来叙述,马尔克斯却写成了几万字的小长篇。1992年,我第一次读到这篇小说时,觉得好像是在饥饿状态下遇到一个美食,不忍心吃,看到两千字的时候,我把它藏在抽屉里,但是忍不住又拿出来看,就这样反复一个礼拜,才把这篇作品看完。

  《凶杀案》完全可以作为一个写作范本去教,也就是说,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你怎么把它复杂化。有人说小说是不说的艺术,但有时候又是大说的艺术,一般人无话可说或者写得很寡淡,但马尔克斯就可以滔滔不绝地说,并且说到了哲学的高度。看完《凶杀案》,我马上想到了加缪的《局外人》这个小说,《局外人》透露出一种文本精神,写人对这个世界的冷漠、麻木,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凶杀案》中造成悲剧的原因里有很多人为的因素,没有人告诉圣地亚哥有人要杀他,有的人没有告诉他是觉得杀手兄弟俩不会去杀,是说醉话;有的人觉得他们把圣地亚哥杀了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有的人不希望圣地亚哥被杀,但是要忙着做自己的事,不愿耽误自己的事情。

  刘震云:《凶杀案》写得没有《上校》好,因为这本小说写得很人为。《凶杀案》取材于一个真实事件,当一个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件事,特别是一件骇人听闻的事,当你把它变成小说时,确实会受到很大的局限。要杀人的兄弟俩在镇上游走,不论他是去肉店,还是去喝牛奶的地方,都是作者让他们去的,作者让周围的人阴差阳错地没有告诉被害者有人要杀他。镇上的人为什么都那么冷漠,而且觉得他们杀不了人?这个逻辑,如果是我的话,我都不会这么写。另外,尽管小说的写作与南美当时的政治事件和民族事件有关,但是与小说结合得并不是特别的浑然天成,小说中的转折有时候是作者把铁丝90度掰过来的。而《上校》则浑然天成,主要事件很简单,一是上校在等退休金,一是斗鸡卖还是不卖,他与太太的冲突、人与人的关系、情节的转折等都很自然。

  格非:我可能更喜欢《上校》,但是我当年最着迷的是《凶杀案》,就像一个好看的姑娘一眼就能让人着迷,而喜欢一个好姑娘则需要时间的判断。《凶杀案》的结构并不新鲜,而是欧洲的一个特殊的结构方式,叫目击者提供证据。当一个事件发生很多年以后,对事件进行调查,通过不同人的观点来了解事情的真相,比如《罗生门》《公民凯恩》用的都是这种方式。不同的是,《凶杀案》的完成度很高,马尔克斯把拉丁美洲的文化、现实、神话结合得非常好。两兄弟本身心地善良,实际上他们根本不想杀人,马尔克斯关注的是,一个不想杀人也根本杀不了人的人是怎么把人杀掉的。

  《凶杀案》问世以后,在拉丁美洲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这部作品好,好到什么程度?当年的拉美文学界认为这部作品完全可以跟古希腊的三大悲剧相比;反对的人说,这部作品是马尔克斯的才华开始走下坡路的标志。这也是刘震云刚才的想法,从这个角度我同意刘震云的看法,因为在这本书中,马尔克斯对于警察、镇长这样的角色批判性不像以前的作品那样强烈,比如镇长仅仅把他们的刀夺了,说你们两个孩子回家吧,就以为事情解决了。比如神秘的有钱人来到小镇,爱上神秘的女子,结婚当晚又因她不是处女把她退回娘家,书中有另一个奥秘,真正玷污女孩的也许另有其人,女孩为了保护那个人把圣地亚哥推出来,因为圣地亚哥地位高,她以为两个懦弱的兄弟对他奈何不得。所以《凶杀案》看似简单,实则复杂,马尔克斯在作品里对素材采取了相对主义的处理方式,把所有问题都处理得扑朔迷离。

  《凶杀案》是一部了不起的作品,绝对是杰作,但在写法上,马尔克斯技法复杂,他让故事不断回到主教,回到鸡冠汤,令人眼花缭乱,极其高妙。可以说,《凶杀案》是通过复杂写出了复杂,而《上校》是通过简单写出了复杂,《上校》的境界要高一些,它非常简单,非常平常。我们要判断一流的伟大作品,首先的一个依据就是它一定要简单。当年有人说过一句话,杰出的作品好像大象一样,通常都有平静的外貌,比如歌德、托尔斯泰的作品。不过,马尔克斯有足够的资本花哨,无论是他的见识还是他的技巧,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作家是否应干预政治:为了政治目的去介入文学,大可不必写作

  格非:我们读拉丁美洲的作品,其实它的现实性和政治性不太容易看得到,马尔克斯、略萨、博尔赫斯都是这样。我国古代文学没有一个维度说一定要带有强烈的政治性,风花雪月都可以写。近现代文学产生以后,文学才有了一个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反映现实政治。在一个传媒不太发达的时代,比如鲁迅生活的那个时期,可以通过小说来对社会、政治进行批判,但是今天媒体如此发达,社会的知晓度那么高,微博的批判性我们每天都能看到,这时,作家仅仅有批判力度是不够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文学应该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任务。

  一个好的作家应该是某种重要价值的守护者,他要提出价值,要保护这个价值,这是非常重要的,你得比网络上的那些批判更往前走。对于作家来说,重要的不是你要守护的价值是什么,而是你怎么样才能把这种价值保护下来。比如明代时阳明心学反抗朱子理学,朱子理学讲惩恶扬善难道不对吗?因为善恶在明代的时候已经很难分辨,价值观模糊,所以要提出一个新的概念,即真妄问题。文学也是一样,《红楼梦》里出现真假的概念,它批判的不仅仅是善恶,还有真伪。这是作家提出新价值,对历史做出的非常重要的推动。这种东西才是一个作家对这个时代、对历史应该承担的责任。

  现在是一个大家都可以写作、都可以发声的社会,有那么多记者在关注社会政治制度等各方面的问题,你作为一个作家,通过文学的想象来表现日常生活,应该与其他工作形成某种重要的区分,这也是文学规范自身所必须考虑的问题。

  刘震云:将一些发生在每个人身边的事情上升到政治和社会的层面,其实政治和社会的层面你再给它拉大的话,无非还是生活的一个层面,它总会淹没在生活中。凡是政治和社会特别突出的民族产生的作者,好像从娘胎里带出胎记一样,胎记会像水一样洇开去,就像略萨,他写得真正好的并不是关于政治的描写,而是类似于他自己跟他姨妈的爱情,参选总统败给一个日本后裔等等,这些都写得好极了。又比如米兰·昆德拉,他的作品里的政治成分也特别多,但是作品好就好在,他能够把政治和社会的因素化到生活中的人物的爱与恨里去。

  一部作品的极致到底达到什么样的状态才是好的?作品的极致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极致是在一个平面上,像水流一样向周边蔓延,局限在政治和社会层面,而政治的因素、社会的因素、反抗的因素、叛逆的因素,是最容易达到极致的因素。比如一个人在街上,用一个酒瓶子砸到自己头上,流血了,一定会引来很多人观看。直接对政治和社会的反抗、叛逆,用黑暗来写黑暗,这是许多作家都可以做到的,而且容易做到。张牙舞爪的作品,我觉得是容易写出来的。真正难写的,是将复杂还原为简单。一个作家最伟大的工作是把一个特别复杂的还原成简单,哪怕是一个公共事件,要能还原到个人和人物。这是另一种极致,它不是往周边蔓延,不是把匕首扎在自己的胸膛上,而是它是一个大海,表面上风平浪静,其实汹涌的东西都在下边。

  麦家:我相信,不管是我还是格非还是刘震云,写作吸引我们的不是为了表达政治立场,而是对人本身的感情的关注,因为文学说到底连通的是人心。为什么我们可以看马尔克斯的小说,也可以看几百年前的古典小说?连通于其中的肯定不是政治,而是人心,总有一种感情、一种记忆,这种东西在连通我们。所以你如果想为了政治去介入文学,我觉得你大可不必搞文学工作。

  写作有时候是非常简单的事情,简单到了只要关注自己,关注自己的内心,我们很多人的内心是被遮蔽的,能把内心打开,说一点自己想说的真话,说一个别人不可能说出来的别致的故事,提供一个崭新的人物,做到这一点就可以了。我曾经说过,文学就是我的宗教。如果能讲一个像《凶杀案》这样的故事出来,我的此生也就是非常饱满的了。也就是说,期待一个故事就是我守护的价值。


(编辑: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