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文化时代的艺术跨界
艺术跨界作为一种混杂文化形态,在当今后现代社会的文化图景中正愈演愈烈,作为一种艺术创作新型路径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与效仿,甚至被某些前卫艺术家内化为其艺术理想与生活方式。
作家白先勇打造青春版昆曲《牡丹亭》 许培鸿 摄 ——艺术内部不同领域跨界
在崇尚多元化的今天,立足于审美独立和艺术自律的现代艺术分类原则,因与当下的艺术发展现实矛盾不断而逐渐丧失其理论合法性,取而代之的是艺术的跨文化、跨领域交流与合作,借用当下颇为时髦的话语,便是艺术的“跨界”(Crossover)。目前,不同艺术门类、艺术风格间的相互借鉴与融合,甚至艺术与时尚、金融、地产等其他行业领域间彼此借位等愈加广泛的艺术现实足以说明:艺术跨界已不单纯是某个或某些艺术事件,而是一种艺术发展趋势,引领着当今的艺术时尚和潮流,代表了一种区别于现代审美价值取向的新型艺术理念。
仔细审视当下的艺术现实,即可发现,异彩纷呈的艺术跨界实践可大体划分为艺术与非艺术的跨界和艺术内部的跨界两大类型,正如任何艺术跨界皆同中有异一样,促成这两类艺术跨界的原因也不尽相同。
2000年,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设计总监马克·雅克布邀请村上隆合作,村上隆将其钟爱的颜色以及樱花、蘑菇等多彩图案用于LV的经典Monogram之上,顿时给LV稳重优雅的传统形象注入了清新与活力,带给人们极大的感官审美愉悦,销售额提升了10%。
——艺术与商业、时尚跨界合作
艺术与非艺术联姻,
天开地阔
艺术与非艺术的跨界,首要的亦是最普遍的,莫过于艺术与商业、时尚的跨界。众所周知,当今社会是一个商品供应远远超出需求的消费型社会,其最显在的表征即是商品的符号价值或象征价值超越其“自然”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上升为主导价值,消费者对商品的享用不再是一种简单的物欲满足,而是指向某种审美品位和生活方式。于是,商品的外在形式美感与内在文化品味诉求得到前所未有的强调,为此,越来越多的商品生产,尤其是时尚品牌倾向于与艺术联姻,借助于艺术元素的植入而延续自身的品牌文化和提升自身的符号价值。与此同时,受消费文化逻辑的侵蚀,消费主义时代的艺术也已走出“象牙塔”而进入“寻常百姓家”,艺术与生活的界限逐渐被抹平。这表现在:一方面,艺术日趋商业化和产业化,包含消费、收藏与投资等环节的类似于商品市场的艺术品市场逐步完善,艺术品可以像商品一样自由买卖。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日常生活用品、现成事物、偶发事件等被移植于艺术创作之中,甚至被直接视为艺术作品。这无疑为艺术被纳入工业设计、广告和相关的符号与影像的商品生产提供了最直接的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艺术与商业、时尚的跨界合作便应运而生。
艺术与商业、时尚跨界合作的形式颇为多元,无论是直接邀请艺术家参与品牌设计、形象改造和外在包装,或是设置某项基金褒奖或赞助一个或多个与自身品牌精神气质相契合的艺术家,以此来宣传自身品牌文化,还是间接赞助艺术活动吸引艺术界消费群体,都成为当下热门的跨界合作方式。其中的经典案例莫过于LV与日本知名艺术家村上隆的合作。2000年,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设计总监马克·雅克布邀请村上隆合作,村上隆将其钟爱的颜色以及樱花、蘑菇等多彩图案用于LV的经典Monogram之上,顿时给LV稳重优雅的传统形象注入了清新与活力,带给人们极大的感官审美愉悦,销售额提升了10%。尽管村上隆为此遭受了颇多非议,但巨大的有形或无形的收益更坚定了其寻求艺术与时尚、娱乐交集的信念。无疑,此次合作直接开启和引领了艺术与时尚品牌的跨界合作潮流。
所以说,消费文化盛行的当下,艺术与商业、时尚的跨界是一种你情我愿双向选择的结果,既可以叫做商业行为,亦能称之为艺术实践,其得益于后现代艺术与生活界限的消弭,印证着后现代文化的消费本质,无形中也强化了当下艺术的商品属性,将商品生产和艺术创作皆推向更广阔的天地。
艺术内部跨界,
求诸多可能
相比艺术与商业、时尚的跨界,艺术内部的跨界似乎更加纯粹,也更具自主性。艺术家们往往依据自身创作诉求与审美喜好,借助不同艺术门类之间的对话与碰撞,激发艺术创作灵感,开拓新颖的艺术表达语言。当然,这种跨界尝试,并非刻意地冷落或放弃自身所擅长的艺术领域,而是择取一种全新的视角,置换一些固定的思维,借助别样的艺术媒介和不同的表现手段寻求一种艺术创新的可能性。
近年来,这种涉足不同艺术领域尝试跨界的艺术家大有人在,而且涉及的领域几乎囊括了绘画、建筑、雕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在内的所有艺术门类,如曾经的Gucci设计总监Tom Ford从事设计之余拍摄电影、西班牙电影大师卡洛斯·绍拉曾执导舞剧《莎乐美》、台湾知名作家白先勇打造青春版昆曲《牡丹亭》等,这些艺术跨界事件皆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推动了当下的艺术跨界热潮。
相对纯粹的艺术跨界不仅包括各艺术门类间的交叉合作,更体现于不同艺术风格之间借鉴融合。因仍属同一艺术领域,艺术风格跨界可能不像艺术门类跨界那样涉及不同材质、形式或媒介,而是在共同艺术本体的基础上打破不同风格间的藩篱而尝试进行有效的对话,尽管于内容可能不会带来巨大的变化,却意味着风格的转变以及表达方式的创新,亦会为艺术的发展带来诸多可能性。这种风格跨界广泛存在于音乐、建筑、绘画等艺术领域。仅以音乐为例,英国女高音歌唱家莎拉·布莱曼用古典音乐的演唱技法演绎流行,这种跨界演唱方式综合了古典与流行的妙处,比起流行音乐更内敛,较之古典音乐又更为活泼,带给听众一种似曾相识又别具风味的聆听体验,因此被广为接受。中国的“女子十二乐坊”则开创了传统民乐与流行音乐的结合,她们借助流行音乐的元素给予长期以来几成固态的民乐表演以多媒体、多视角、立体化的新姿,追求在电声帮衬的综合声音中尽量突显民乐声部,在逐步确立其别具一格演奏风格的同时,也极为有效的推广了中国民族乐器,拓展了民族器乐的欣赏群体。这些因风格的糅合而产生的颇令人欣喜的艺术效果,无不昭示着艺术风格跨界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跨界,并非无界
通过上述两种类型的艺术跨界的分析与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出于他者的邀约,还是艺术家主动的尝试,艺术跨界皆与商业资本这一幕后推手多少有些许关联。某种程度上,恰因资本对艺术领域的强势介入,改变了当代艺术的存在形态、创作模式以及接受方式,加强了艺术与非艺术以及艺术内部的合作,助推了艺术跨界的热潮。
无疑,艺术跨界作为一种混杂文化形态,在当今后现代社会的文化图景中正愈演愈烈,甚至被某些前卫艺术家内化为其艺术理想与生活方式。随着其艺术价值、美学价值以及商业价值的日渐凸显,艺术跨界作为一种艺术创作的新型路径也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与效仿。
艺术跨界打破了现代主义艺术自说自话、相互分化的狭隘领域性观念,将艺术之外的社会、日常生活等其他价值领域纳入自身,改写了“艺术”概念和现代美学原则,从而使得后现代艺术更加多元,亦更具包容性。同时,艺术跨界拔除了横亘于各艺术门类间的藩篱,建立了艺术交叉共生的可能性,带给艺术家更多的创作自由与空间,这对于整个社会文化艺术生态的调节有着难以估量的积极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跨界便是艺术获得新生的唯一出路,更不代表任何跨界皆是成功且完美的艺术创新之举,因为自艺术跨界诞生之日便伴随着坚守艺术纯粹性的艺术家或艺术批评家的质疑与批判,更何况众多的艺术跨界尝试中不乏失败的案例,所以,我们需冷静客观地看待艺术跨界现象。
第一,艺术跨界是当今消费主义时代艺术商业化和产业化的产物。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文化艺术市场,艺术家聚合各类资源进行优化组合,自然可以创生出既有创意又有效益的文化艺术产品。但由于商业资本的介入,使得艺术跨界的初衷有时并非完全出于艺术本体的考量,而是资方利用“跨界”的噱头进行商业炒作和迎合市场的一种营销策略,或是艺术家为追逐名利和跨界风尚而进行的“玩票”,这些跨界艺术品的美学价值势必要大打折扣。
第二,艺术跨界包含着对传统艺术体制的含蓄的依赖,尽管跨界艺术家一直试图遮蔽这一事实,因为只有在现存的或者原来占主导地位的边界意识仍然受到尊重,至少是被普遍认可的时候,跨界艺术的乌托邦空间才能存在于各种媒介之间,其革命性也才得以最大程度的彰显。所以,跨界并非彻底的无界,而是在谙熟各艺术分界的基础上所进行的超越性尝试,或者说,艺术跨界需要维持一个“度”,需在“有界”基础上进行“跨界”,以实现自身身份的完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基于上述两点,我们可以发现,艺术家在跨界中无疑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主体地位,艺术家冒着摧毁自身所享有的权威的风险,去挑战另一领域或别样风格,既可以为了艺术创新的诉求,也可能出于非艺术的外在因素,但只有具备足够的艺术涵养和对所跨领域的材质、技法等有充分的把握,方有可能创作出优秀的跨界艺术品,否则的话,可能会难遂其愿。
(编辑: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