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媒体、新技术,给整个社会生活带来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也为包括诗歌在内的文学艺术的创作与传播、阅读与批评注入了新希望与愿景。那么,网络究竟能否让日益边缘化的文学艺术重现昔日的辉煌与荣光呢?
我认为:网络不是文学的救星。
当前,尽管互联网已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对人们的生活与心理产生了巨大影响,它正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自然也影响并改变着作家的书写与思维方式和读者的阅读心理与欣赏习惯。因此,作家必须与时俱进,了解、学习并掌握互联网技术,自觉运用电子媒介,改变书写方式和固有思维习惯。正如评论家吴思敬指出:“诗歌传播新媒体的出现,是诗歌传播史上的一次深刻变革,它在改变了诗歌创作方式的同时,也改变着诗人书写与思维的方式,并直接与间接地改变着当代诗歌的形态。”
然而,互联网的出现、网络技术的运用,尽管是人类进步和文明的标志性事件,但它只是也只能改变文学艺术的创作、传播、保存、阅读的形态,却无法改变文学艺术本身的内在审美属性。无论纸质媒介也好,电子媒介也罢,还是多媒体技术也好,它们都只是文学艺术存在的一种形式或方式、一种媒介或载体、一个平台或途径,文学艺术的本质属性依然是创新与唯美。就像评论家吴骏晨所说的:“诗歌的本质,和其他的艺术形式一样,是人对自身以及环境的思考,是向人性深处挖掘的结果。网络,只是一个载体,它和其他的出版媒介没有什么不同,其作用是使得诗歌作品多了一条通往读者的渠道。”我也同意诗人黄梵所说的:“我不认为网络可以改变诗歌,网络的便捷并不等于诗歌的便捷,只要是用语言写诗,网络便不可能侵蚀诗歌的界限。伟大的诗艺、诗歌精神,不会因媒介不同有所改变。”
当然,网络等多媒体技术为文学艺术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和机会,可以也能够极大地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为文学艺术催生新的美学因子和艺术元素。网络作为虚拟空间,为作者的写作、发表、修改、保存等都提供了空前未有的方便和及时,也为作品的阅读、批评、存储等提供了空间的方便和时速,尤其是超链接技术的运用使文学的阅读视野空间迅速扩大和极度方便。同时,网络写作可以根据写作者写作意愿和美学追求,自由地加入音乐、绘画、游戏、动漫等其他艺术元素,使文学艺术获得了全新的活力与生机。然而,它的隐蔽性、便捷性、自由性也使其写作群体素质良莠不齐,作品质量参差不一,甚至出现由写作软件生成的大量口水诗歌、随机散文等垃圾文本,广遭人们诟病。
随着现代工业文明和电子时代的到来,人类所能企及的物质空间极大地扩展,可触及的文化与技术领域不断拓宽,文学艺术的传媒和传播方式也同时得到革命性的丰富和发展。但是我们始终认为文学艺术的价值绝不以表现形式和传播手段的不同或先进与否论高下,文学艺术存在的意义仍要取决于它对人的智能的开启、精神世界的涵养以及对现实存在审视和终极指向的关怀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