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 · 技巧 · 文本
——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览评审学术观察侧记
刘灿辉
备受关注的全国第十三届书法篆刻展览,在甲辰新春的正月十六即启动了复评、终评的评审工作。在中国书协的组织引领下,全国百余位专家、评委、监委及学术、媒体观察员抵达评审现场,秉承“公平、公正、规范、科学”的评审要求,遵循“植根传统、艺文兼备、鼓励创新、多元包容”的指导方针,制定了科学、严谨的评审办法及细则,以现代化、电子化的评审新技术结合传统经典的评审方法,经过数轮认真复评、终评、进京作品评审程序,圆满完成了本次国展的评审工作。
我作为一名曾经入展过国展的作者,在抵达评审现场的当天,就和参与本届评审的评委、监审等成员一起,签署了承诺书,参与评审工作的投稿者自愿撤下作品不再参评。作为从书法创作起步的学术观察员,我更多地侧重于对国展作品的观察和思考,从立足作品的角度出发,通过系统观察和记录,认为本届国展作品的审美取向、表现技巧、文本质量三大方面,成为决定作品在不同评审阶段是否能入选的关键,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审美取向是国展作品的基本要素
1. 本届国展的复评首先侧重于作品整体的审美取向。
在第十三届国展的征稿启示中第4条“作品要求”的第3项第2段中,即明确提出:“倡导关注艺术本体、强化自然书写,提升创作质量。反对过度拼贴、包装、设计、做旧等形式制作。”因此,在复评的初阶段,在面对数千件作品的遴选过程中,第一印象非常关键。本环节评委更注重作品的整体审美效果,一些效果花哨、拼贴过度、形式大于内容的作品,在复评的第一阶段即被淘汰。其中不乏之前在国展上具有较好成绩记录的作者,因过于注重形式或与其他艺术门类相结合过度而落选。
2. 作品艺术表现上是否“取法乎上”是评判的重要依据。中国书协近年来大力倡导“植根传统,鼓励创新”的创作理念,并始终把“植根传统”放在首要的位置。著名书法教育家欧阳中石曾说,判定一件作品优劣并不难,要看这件作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从哪里来”是看作品有没有从经典中汲取和传承经典;“到哪里去”是看作品有没有在传统的基础上,结合时代审美有所创新,这或可视为对“植根传统、鼓励创新”的通俗化阐述。因此,在复评阶段,那些立足经典、取法乎上、气息雅正、风格高古的作品得到了评委的一致青睐,而一些取法不高,格调低俗,对经典学习不够深入,甚至信笔为体的作品,在这一阶段即被淘汰出局。
值得注意的是取法“二手传统”的问题。有部分人认为,当代一些书法名家是学习某传统经典而来,学习他们的书法即是传承经典,这种不正确的理解模式下,出现了一批不踏实取法古代经典,而是横向取法,形成了盲从学习当代名家书法与表现技巧的“二手传统”。学习“二手传统”的作者,书风高度雷同于当代部分书法名家的作品,这类作品在本届国展中被淘汰的概率很高。齐白石先生曾对弟子说:“学我者生,似我者死。”其中寓意,值得认真体会。
3. 书写内容的选取应极力避免“撞车”。如果国展投稿作品内容太过于常见,在评审中容易“撞车”落选,譬如辛弃疾词《青玉案·元夕》,本是一件格调甚高的词作,但书写者较多就容易“俗化”。有评委坦言,一看到“东风夜放花千树”和“采菊东篱下”等常见内容的开头,就认为这个内容太多见,自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作品的入选。还有一些过于常见的楹联、诗句内容,都应尽力规避。
在复评初始阶段,由于作品较多,评委观看时间有限。因此,作品的审美取向和整体效果,以及主题内容的选取,在这一阶段起到了重要的评审参考作用。
二、表现技巧是国展作品的核心竞争力
1. 对作品的艺术才情及笔墨功力的深度审视。进入复评第二阶段之后直至终评的作品,将更多的受到评委更加认真和全面的审视。这一阶段作品的表现技巧尤为关键。技巧通常是指在艺术作品中表现出的巧妙技能,相对与技术而言,技巧更强调实践性和应用性,往往与创作者的独特艺术能力和创作经验密切相关。正如陈丹青所言:“好的技术里已经有了思想,好的思想也需要好的技术”。创作者的艺术才情及笔墨功力,都将体现在作品的表现技巧中。
在这一阶段,作品的艺术表现“技巧”因素成为核心竞争力。投稿作品章法的构思、字法的结构、用笔的方法、墨色的变化、气韵的表达等艺术核心元素,都要通过作者的书写技巧,在作品中予以表达和展现,亦成为评审最终入展作品及进京作品的关键所在。
2. 对取法相近和风格相似的作品“优中选优”。复评的第二阶段对入选原作进行了集中悬挂,在分书体集中评审的基础上,又细分了类别,譬如楷书作品就细分为写经体、魏碑、颜楷、欧楷、赵体、褚体、瘦金体等,分类细化,并将册页、手卷作品设专区摆放。在评审时,同类作品放在一起,一目了然。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取法相同的作品放在一起,能直观的对比出哪一件作品更能“植根传统”,哪一件作品更加“守正出新”,有利于评审时的直观对比与客观评判,特别是对于风格“撞车”的作品,则可优中选优,优胜劣汰,最大化的避免书风雷同的现象。
3. 对风格独特作品的“多样包容”。在本届国展评审中,有个别看似表现技巧方面“不完美”的作品,亦进入入展作品甚至进京作品之列。这正是体现了在中国书协“多样包容,鼓励创新”的理念引导下,有意包容了少数取法独特,创新意识强烈的作品,特别是重点包容那些取法近年来新出土新发现书法资源的作品。这些作品具有探索意识,在当下而言或许未臻成熟,却是对当代及未来书坛书风多元化拓展的有益尝试。
三、文本展现的文化素养是国展作者的必备要素
本届国展投稿作品,经过竞争激烈的多轮评审后,即进入了最后的作品文本审读环节。本次国展作品审读的创新点是让审读委员和评审委员共同参与作品审读环节,兼顾了科学性和艺术包容性。在这一环节淘汰了不少作品,也充分说明了书法不能脱离其文化属性,文化性和艺术性缺一不可。
以隶书组评审为例,在进入审读的190件作品中,经审读发现文本有不同程度问题的作品高达132件,其中属于比较严重问题的81件,一般问题的51件。经过审读委员的陈述和评委的集体表决,一些有硬伤的作品被淘汰出局,其中不乏艺术水平较高的作品,甚为遗憾;一些问题不太严重的作品,在充分考虑作品的艺术性和“多样包容”的指导思想引领下,被宽容通过,成为入展作品,其中,个别艺术水平较高的隶书作品更是入选了进京展作品。
和隶书组的审读情况类似,篆书、楷书、行书、草书、篆刻、刻字各评审组,在审读环节均发现了作品文化方面的诸多错误与问题。有不少优秀的作品因为文本的各种问题被淘汰出局,或由本有希望“进京”的作品转成了入展作品。因此,在篆书组评审总结会上,中国书协副主席张继发言时特意提出:“有很多落选作者不知道落选原因,建议让学术观察用文章把评审的真实情况传播出去,让落选的投稿作者今后少走弯路。”
对于文本审读中的问题与错误,本届国展的审读委员应会有详细的文章来讲述。我之前也曾参加过其它大展的审读工作,本次则立足于学术观察的角度与使命,概述三点对本届国展作品文本审读环节的观察心得:
1. 古人名字及地名书写错误频发
通过审读观察记录意外发现,我们耳熟能详的那些古代人名及地名的书写,竟成为作品错误高发的“雷区”。很多是在繁简转换和运用时“踩雷”而导致“翻车”。依据现场记录:陆游的“游”、苏轼的“苏”、辛弃疾的“弃”、沈约的“沈”、岳飞的“岳”、鲜于璜的“于”、王羲之的“羲”、王文治的“治”、张耒的“耒”、蔡邕的“邕”、范仲淹的“范”等古代名人名字的用字,在繁简运用转换和书写规范上错误频发,以及地名中的“天台”的“台”、钟山的“钟”、“并州”的“并”、“雒阳”的“雒”等等,篇幅所限,不再赘述。另有一些繁简转换时有多种写法和用法的“里”“后”“历”“干”“发”等常用字,亦不可粗心大意,否则极易“翻车”。另有古代著作的书名,亦见有书写错误的现象。
2. 书仪与章法不可忽视
在不少投稿作品中,为了追求形式及视觉效果,而忽略了书仪与章法。例如一位作者在抄写名人书信时,每封书信起首处并未重新起行,而是连续抄写,并因作品章法需要,随意断句起行,有失书仪。另有一部分作者在抄写古代书论和画论等文章时,也往往随意分段,在该分段另起时,却连续书写,导致书仪有失、章法错乱,此类问题亦较为多见。
另外,作品正文与落款题跋文本亦应充分重视。常见的问题有正文不完整,随意割裂文本;或将未写完的正文写在落款处,却与落款内容之间互为混淆;或落款内容与正文毫不相干,纯粹为了章法需要而随意抄录内容;或是在抄写文本内容时“掉字”“掉句”,存在语句或者文字颠倒等现象,这些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作品的质量与效果。
3. 诗词格律及楹联常识是必备文化素养
诗词是书法创作最为常见的文本内容。因此,要对诗词格律的必备知识有一定的了解,特别是自撰诗词的作者更宜慎重,不仅要在格律上符合要求,更要在“诗意”与“境界”等方面达到应有的品格。如果把内容粗俗和缺乏诗境的自作诗词用于创作,还不如抄写经典的优秀诗词文章更为适宜。
楹联在国展投稿作品中亦占较大比重,楹联在平仄、对仗、意境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一部分作者的自撰楹联作品因平仄错误、对仗不工整等原因而被淘汰;也有作者随意改动前人楹联作品,而导致平仄错误;更应注意的是,一些作者抄录的明清等时期的楹联,其在平仄和对仗等方面本身就存在问题,导致以讹传讹。所以,要加强当代书家的综合文化素养,方可对古代文本予以甄别和评判,从而“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综上所述,结合对本届国展的深入观察及现场记录,个人认为:本届国展投稿作品的审美取向、笔墨技巧、文本质量成为作品入选的三大要素。特别是在“植根传统、艺文兼备、鼓励创新、多元包容”的指导思想引领下,当代书坛书法创作者的审美水准和书写技巧得以迅速发展和提高,相对而言,书家在文本中体现出的学识与文化素养的综合提升,则更显任重而道远。
(作者系十三届国展学术·媒体观察员, 河南省书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