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印发《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国内艺术团组出国“镀金”现象。为何要制止艺术团组出国“镀金”?针对问题,记者采访了文化部及业界有关人士。
出国“镀金”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近年来,国内一些艺术团组和社会团体以“文化交流”的名义,公费或自费赴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或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进行“镀金”性质演展活动的现象日益严重。据报道,2013年去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的国内艺术团组就多达100多个。
文化部外联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蒲通指出,这些活动往往采取自付场租、对外赠票以及组织观众的运作模式,有的甚至动用政府经费,不计成本、不看对象、不讲实效,通过不实报道或炒作来达到捞取名利的目的。
“某国有文艺院团曾自费到国外一著名演出场所演出,花了200多万元就演一场,这能起到什么文化交流的作用?200多万元,在国内,能够给老百姓演多少场戏?”对此类国外媒体的报道,在蒲通看来,这种行为既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也助长了形式主义之风,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
出国“镀金”损害国家艺术尊严
1998年,中央民族乐团在维也纳金色大厅举办新春音乐会,受到当地观众的欢迎,拉开了中国艺术团组登陆金色大厅的序幕。
12年后,当中央民族乐团团长席强带领乐团再次来到金色大厅时,一切都不一样了。当地华侨告诉席强,国内的小学生、大妈都出现在了金色大厅的舞台上,演出水准可想而知。曾经,当地华人华侨为看国内院团的演出而争相购票,可后来尽管免费赠票,连华人餐馆的大师傅都不愿意看了,因为水平太差。
影响更恶劣的是,一些外国观众购票看了所谓的“演出”后,大呼上当,因此认定“中国的文化艺术水平低下”,以后即便有优秀的中国文艺团组去演出,他们也不会看了。
“对此,我们既感到痛心,也觉得尴尬。”席强说。
在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总经理助理蒋南风看来,“镀金”现象,不仅损害国家的艺术尊严,也干扰了正常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因为一些文艺团组和个人在财团的支持下,为了“镀金”,不计成本,人为抬高了国内院团在国外演出时的费用。“这为想在国外进行市场推广的国内文艺机构造成了不小的困难。”蒋南风说。
出国“镀金”不利于中国文化走出去
“我们现在很多‘走出去’的演出其实被人家当笑话看。”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交响乐团团长谭利华这样说,“一年100多个团去金色大厅,怎么演?舞台下坐得满满当当的,一个团演出,其他四个团在底下鼓掌,这个团演完了,那个团上去,还录像,很成功!很热烈!最后还给演出的人发一个市长签名的纪念证书。真有市长签名发证书?没有,网上下载的。”
针对这种乱象,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副总经理竺自毅一针见血地指出,文化走出去是为了赢得尊重,而很多打着“文化走出去”旗号的“镀金”活动,要么为沽名钓誉,要么是自娱自乐,其内容根本体现不出中国艺术的真正水平,更代表不了中国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