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终审评选工作在北京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顺利结束。经过两天的认真观摩、充分评议,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对从全国各地运送到京、符合终审条件的作品进行投票。目前,评审结果正在按照规定程序报文化部、财政部审核。至此,持续5年之久的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成果。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到会讲话。他转达了蔡武部长对工程进展的关心,并代表文化部对中宣部、财政部等部委的支持以及艺委会各位专家的工作表示感谢。他说,蔡武部长非常重视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现在工程进展比较顺利,成果也非常显著,尤其是有一些令人震撼的、能够代表时代水平的精品力作出现,这是我们当代美术创作值得骄傲的成果。他还对工程艺委会专家与入选艺术家之间“有切磋、有争论、有建议、有肯定、有批评”的富有成效的协调和沟通工作给予了肯定。他说:“经过艺委会专家的推动和艺术家的努力,创作工程呈现出令人震撼的作品。我感到非常欣慰,经过精益求精的努力,也坚信这个创作工程会取得圆满成果,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上一份厚礼。”美术创作工程艺委会主任李从军在讲话中表示,看到这批作品后感到非常振奋,心情很不平静,感触很深。“工程进展过程充满了艰辛,可谓是‘筚路蓝缕,以启山林,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可以肯定,此次美术创作工程中出现了一批旷世之作,给民族和国家留下了巨大的财富。”中宣部、财政部等部委相关领导与会。
作为由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实施的主题性美术创作工程,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经过多年的酝酿和筹备,于2005年正式立项,获得国家财政1.05亿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创作工程实施以来,各项工作开展顺利,稳步推进,在美术界引起强烈反响,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该工程以我国波澜壮阔的反帝、反封建、反殖民主义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重大历史事件为主题内容,集中创作完成一批表现自1840年至今我国重大历史事件的大型主题性美术作品。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支持和鼓励艺术家创作具有民族史诗性质的、能够与伟大时代相匹配的艺术精品,艺术地再现特定时代之下特定的文化精神以及本民族独特的精神气质,用艺术的方式来塑造国家和民族的形象,弘扬中国人民在争取民族解放和社会进步的历史进程中,所表现出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重大历史题材大型主题性美术创作,通过终审评选的作品将由国家收藏;二是主题性美术创作理论研究;三是展览(包括全国巡展)、研讨、出版和推广等系列活动。
回顾创作工程5年来走过的历程,美术创作工程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美术创作,特别是主旋律美术创作的发展。通过政府设立的创作项目,一方面充分调动了艺术家们的积极性,吸引和凝聚了大批优秀的艺术家参与创作工程的申报,投身于主旋律美术题材的创作;另一方面引导广大美术工作者特别是中青年美术家,关注主题性美术创作,关注历史、关注现实、关注民生、关注社会,开拓了主流美术创作的新局面。美术创作工程不仅为国家积累下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同时也带动了地方政府对于美术事业、主题性美术创作的关注和支持,浙江、上海、江苏等地相继设立主题性美术创作工程,组织、推动本地的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
据了解,为使这批优秀作品充分发挥社会价值,终审工作结束后,汇聚这批精品的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作品展将作为“向祖国汇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系列文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在北京中国美术馆展出,向共和国60周年大庆献礼。同时,美术创作工程作品大型画册和理论研究文集将出版,工程还将召开重大历史题材创作专题研讨会,并开展一系列的公共教育和宣传推广活动。在中国美术馆展出之后,该展览还计划在上海、杭州、厦门、武汉等地进行巡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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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实施时间表
2005年年初,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领导小组和艺术委员会正式成立,积极推进美术创作工程选题论证、实施方案确定等各项工作。
2006年年初,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实施办法》。文化部组织召开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申报工作会议。经过近4个月的申报,美术创作工程办公室共收到全国各地文化厅(局)和美术单位及部分海外艺术家申报选题600余件,参与申报的艺术家1000余人。经过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的认真评选,共有127名(组)作者(创作负责人)入围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初选。
2006年4月至8月,为了配合美术创作工程申报和创作工作进行,美术创作工程办公室分别组织召开了油画、中国画和雕塑专业关于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的理论研讨会,充分动员全国美术创作力量积极参与申报,也为美术创作工程的创作实施提供了理论上的准备。
2007年1月,美术创作工程艺术委员会对这些初选入围作者的草图进行再次评审和筛选。
2007年4月,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国家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入选创作者名单》,共确定创作者115组,分别完成106个选题的创作。其中,国画创作作品40件,油画创作作品55件,雕塑创作作品20件。
2007年5月,美术创作工程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创作会议,并与创作者及其所在地区文化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签署了委托创作责任书,美术创作工程进入创作实施阶段。作为美术创作工程的前期投资,国家向每组签约创作者提供10万元至12万元的创作资助经费。工程汇聚了目前国内美术界最权威、最具创作实力的艺术家,形成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强大的创作阵容。
2007年6月起,美术创作工程逐步进入创作实施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推动创作的顺利进行,美术创作工程办公室积极组织和支持创作者比较集中的各美术单位、各地方文化主管部门分区域召开创作观摩研讨会。
2007年年底至2008年11月底,上海地区、中央美术学院、中国国家画院、总政及中国美术学院分别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签约创作者集中观摩创作草图,研讨创作问题。
2008年11月,在京召开全体签约创作者集中观摩会,邀请专家对每位创作者的创作情况逐一进行观摩评议,并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获得创作者的热烈欢迎,极大地推动了创作的进展。
2009年6月,美术创作工程的终审评选工作在北京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