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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出台意见 有条件地区今秋开书法课

时间:2013年03月06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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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今天下发《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有条件地区争取在今年秋季开设书法课。 

  意见指出,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以及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为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国民素质,有必要在中小学加强书法教育。 

  意见要求,中小学校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中,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有关的选修课程。中小学校还可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 

  意见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中小学校书法教育的实际情况,对书法教育的课程安排、教学管理、教师任职条件及资源配置等进行规划,稳妥推进书法教育。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书法教师的培养和培训,逐步提高教师书法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安排教研人员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当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文化艺术团体的书法专业人员,根据中小学书法教学要求指导学生学习书法。 

  意见提出,书法教育基础较好的地区和有条件开设书法课的地区,应争取在今年秋季开设书法课。尚不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做好开课的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书法课开设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专项内容。 

(编辑: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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