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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加强管理

时间:2012年12月26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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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作为一种新兴网络文化业态发展迅速,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方面提供了新的渠道。但是,部分节目出现了内容低俗、格调低下、渲染暴力色情等问题,有的脏话连篇,有的刻意展示低级趣味的场面,有的毫无遮饰地展示血腥暴力动作和场面,等等。3月26日,本报刊发独家报道《网络自制节目:再不管,就会晚》和评论《刹住网络自制剧的“色、狠、野”》等文章,对网络自制节目中的诸多乱象给予了深度剖析和批评,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亦引起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7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国家鼓励适合网络传播、体现时代精神、弘扬真善美、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生产制作。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切实履行开办主体职责,承担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对播出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负责;要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组织的职能与作用,对会员单位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审核人员开展培训和考核,引导会员单位传播健康有益的视听节目;要求政府管理部门,督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落实《通知》要求,并依法对业务开办主体进行准入和退出管理。此举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规范作用。

(编辑: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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