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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揭晓

时间:2013年08月09日来源:中国文化报作者:陈丽媛

  8月3日,第六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结束。吕剧《断桥惊梦》等14件作品夺得一等奖,歌曲《江南雨》等44件作品获二等奖,国画《重置的风景》等80件作品为三等奖,单项奖共16项。本次评选导向鲜明,增设了党和政府目前特别倡导和强调的艺术门类奖项,同时注重向一线文艺工作者和青年文艺工作者倾斜,获奖作品约占40%以上。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是2007年由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文艺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文联等组织评选。“泰山文艺奖”到目前已评选六届,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正逐步成为激励山东省文艺工作者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推动文艺事业发展、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

  本届评选自3月启动以来,经各市地、各单位层层推荐筛选、共征得12个艺术门类492件参评作品,申报作品数量比上届增加20%。其中,戏剧类40件,音乐类71件,曲艺类27件,舞蹈类31件,杂技类21件,美术类60件,书法类54件,摄影类53件,电影类45件,电视类49件,民间文艺类24件,艺术理论研究类17件。这些精品力作在题材、体裁、内容和形式上注重凸显齐鲁文化特色,基本反映了目前山东省的艺术创作水平,体现了2010年至2012年的山东文艺事业的发展状况。特别是美术、书法、摄影、电视、电影等门类涌现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文艺精品,不少作品还获过国家大奖。

  第六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奖结果在《大众日报》和山东艺术网上公示15天后,将于9月上旬公布获奖名单和颁奖。


(编辑: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