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视协关于组织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工作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请你们及时通知有关单位申报参评,按照《中国电视金鹰奖章程》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届金鹰奖参评作品的征集初审、推荐报送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四个类别(均包含网络视听作品),各类别电视作品奖和创作单项奖共20个。
二、参评作品要求
申报参评作品须为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制作单位制作并获得相应发行许可,于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地级市(含)以上电视台或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次播出过,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播出要求:
1、电视剧: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4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2、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或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3家地(市)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三、报送程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视协(影视家协会)、中国视协中央电视台分会、中国视协新华社分会作为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报名受理单位;军队系统参评作品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统一报送;中直单位及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参评作品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申报;
2、各报名受理单位应分别邀请由电视艺术家、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申报参评金鹰奖节目推选小组(7人以上,原则上为奇数),依照相关要求对报送作品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并组织进行作品的初审评议;
3、各报名受理单位应在初审环节组织专家对报送参评作品进行深入分析和认真审查,将中华美学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评价标准,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搜奇猎艳、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严禁有违法失德的从业人员及其作品参评。要认真梳理参评作品的创作倾向、艺术特点,形成参评作品报告,统一填报参评作品目录清单,并附推选小组成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4、原则上每个报名受理单位报送参评的电视剧作品不超过12部,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每个类别不超过6部;
5、各报名受理单位负责同志应签署《中国电视金鹰奖工作人员承诺书》,要求本单位相关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报名受理单位不得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四、展播确认
为便于参与评选观众了解申报参评作品的情况,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将在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观众投票评选启动当日0时起,至本届金鹰奖颁奖典礼结束当晚24时止,将参评作品在中国文艺网上进行展播。申报中国电视金鹰奖的各节目版权所有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确认,是否同意在投票期间允许节目在中国文艺网播放观看。
五、参评材料及报送要求
1、《第31届中国电视金鹰奖登记表》纸质版2份,按要求加盖公章,以及PDF格式电子版;
2、《授权确认书》纸质版2份,按要求加盖公章,以及PDF格式电子版;
3、完整播出版视频1份,MP4格式,编码方式H.264,分辨率1080P(1920*1080),视频码率5M,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2G,文件名称标明片名和集序,例如:《片名》第X集;
4、宣传片视频1份,MP4格式,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5、宣传海报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5-10张,电视剧编剧、导演、演员,电视综艺(文艺)节目主持人需提供生活照、工作照各2张,图片要求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少于3M;
6、参评作品《登记表》《授权确认书》可从中国视协官方网站(网址www.ctaa.org.cn)下载,所有电子版材料需统一存储在移动硬盘或U盘中,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7、所有参评作品的报送材料均作为评选资料使用,不予退还。
六、报送方式
1、参评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以寄出时间为准),请使用中国邮政快递EMS或顺丰快递寄送;
2、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北里22号(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
3、收件人:王丽,电话:13552449051。
七、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杨 婧,010-59759563、13810604566
何 鑫,010-59759723、13051078391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