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国文联)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前夕的1949年7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性的文艺家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全国性的产(行)业文学艺术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为正部级单位。
中国文联对各团体会员、文艺工作者和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发挥在行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主要工作是引导文艺工作者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表彰奖励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和优秀文艺作品;举办专业文艺节展;组织文艺评奖、文艺评论和学术研究;组织文艺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文艺志愿服务;开展文艺专业人才培训;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国际民间文化交流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等。中国文联举办的全国性文艺评奖有中国戏剧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
欢迎热爱文艺事业,有志于从事文联及文艺家协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积极报考!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文联所属单位2022年度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肯奉献讲大局,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4.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一)高校毕业生
2022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0、2021年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留学人员在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报考京内生源岗位;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报考不限生源岗位,但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包括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出国(境)留学1年以上、学成回国(境)2年以内(截至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时)、出国(境)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人员在京就业落户,受用人单位备案、接收计划审批、个人资格审核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此类人员应聘报名前应充分知晓和理解。
(二)社会在职人员
待业或者已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档案、组织、社保关系在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国家承认的教育形式(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留学、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23个岗位、计划招聘24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文联所属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以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文联网络文艺传播中心,010-64926362;
中国文联文艺志愿服务中心,010-59759287;
中国文联文艺研修院,010-64966340;
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010-59759436;
《中国艺术报》社,010-64810369;
中国文联戏剧艺术中心,010-59759525;
中国文联音乐艺术中心,010-59759660;
中国文联舞蹈艺术中心,010-59759679;
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010-65135128;
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010-59759587;
中国文联杂技艺术中心,010-59759509;
中国文联电视艺术中心,010-59759561;
中国电影出版社有限公司,010-64296643。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须登陆“中国文联所属单位招聘云平台”(网址:http://zp.cflac.org.cn,以下简称“文联招聘云平台”)注册账号并择岗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按照文联招聘云平台报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扫描件。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26日17:00。报名应聘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1.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各项信息填写完整并经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尚未取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专业、毕业时将获学历学位、生源地、培养方式等信息;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成绩单》和招聘单位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京内生源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留学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在外留学期限的本人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境)行程票据等和招聘单位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招聘单位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已参加工作或者有过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须提供与本人所述工作经历及时间相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坚持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资格审查结果可登陆文联招聘云平台本人账号查询。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要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将于笔试前在文联招聘云平台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通识性、理论性、专业性等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通过资格审查并在文联招聘云平台进行确认参加笔试操作后,方可获得笔试资格。笔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文联招聘云平台公布。笔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可登陆文联招聘云平台本人账号查询成绩。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面试人员进行专业测试,组织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照8: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面试人选。
面试前,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其报名申请信息,核对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当天,因面试人员自愿放弃或者被取消面试资格而导致的面试人选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可登陆文联招聘云平台本人账号查询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40%、专业测试占1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考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文联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因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资格、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而导致的人选空缺,经招聘单位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文联招聘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证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报名应聘人员可登陆文联招聘云平台本人账号进行查询,请及时关注,招聘单位不再通过其他形式单独进行通知。
2.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可能通过电话向报名应聘人员了解核实信息或者通知相关事项,请提供常用手机号码并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3.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5.参加招聘过程中如选择自愿放弃,要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说明,涉及自愿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须书面签署《自愿放弃声明》。已决定放弃或者选择其他单位,但又不主动、及时向招聘单位说明,严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的,招聘单位有权向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通报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10-59759850
招聘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64812337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文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中国文联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