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家庭教育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南都大数据研究院、南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究中心主办发布了《未成年人移动互联网使用现状调研报告》(下称“报告”)。
上述报告系南都大数据研究院于2019年4月至7月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发起问卷调查,组织记者与研究员赴河南、山东、福建、广东、北京五省进行田野调查与个案收集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形成。
调查共回收4059份有效问卷,其中包括1034份学生问卷、1682份家长问卷、345份老师问卷和998份社会人士问卷。
报告显示,有21.25%的受访学生表示曾在使用手机时遇到过色情或暴力信息。一些小说阅读平台存在大量色情暴力内容,由于没有未成年人限制模式,“虐待杀人”等小说点击即看。此外,一些游戏周边APP成为不良信息传播的新温床。另外,一些保护青少年的“防火墙“,比网页网游的青少年模式,因其内容缺乏吸引力,而利用率较低。
小说平台设置杀人任务,色情暴力内容泛滥
会上,南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娜迪娅表示,虽然网络小说并不是未成年人最经常会上的一类型软件,但正是因为它受到的关注度不高,造成现在小说平台实际上没有形成未成年人的监管和辨别机制,充斥不良不雅低俗内容。
“我们看到有一种比较暴力的小说类型,它会给你布置一关一关所谓杀人的任务,而且会详细的描写很暴力的细节和过程,我们采访有一个小孩子,他就说他看完之后觉得会有一些生理不适很恶心的反应,甚至有小孩说他因为放假的时候,可能长时间看了这种小说,回来到学校上学的时候他看到大家排队很慢他就很想动拳头,他形容自己的性格变得勇敢与暴力。”娜迪娅谈到。
此外,现场特别提到近年来发展迅速的短视频,通过快手、抖音等短视频进行价值输出已经成为非常常见的现象。
娜迪娅指出,与此同时,网红文化崛起,接地气的表达方式迅速“笼络”大众,其中包括不少未成年人,但正因为如此,其价值观的输出更要引起注意。
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在研讨会上指出,网络让人担忧的地方无疑在内容和时间两个方面。
“我们在调查数据中也发现网络上有很多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内容,这些我们还没有非常好的控制和限制的手段,包括网络上的欺凌现象,但这些毫无疑问不是网络本身具备的特征,而是通过我们的干预,通过我们的控制,通过我们的立法是可以避免和防止的。”他指出。
而对于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如何把控时间,朱永新则建议应增加父母陪伴孩子的时间。
“像我的小孙子他对宇航火箭特别感兴趣,他利用网络就可以查到各种各样的信息,你可以伴随他一起学习,他对什么问题感兴趣你可以帮他一起去找,帮他一起探索,和他一起讨论,在这个时候就是教育的过程,也是共同成长的过程。”他说道。
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大年,网络保护条例或年底出台
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民二庭法官程乐看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不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给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比如随着互联网发展,利用网络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型犯罪较多,有相当比例的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结识不法分子进而被侵害。
“相对于传统上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性侵犯罪,网络性侵害隐蔽性更强,犯罪分子对未成年人诱惑和威胁,更容易达到他的犯罪目标,被害目标具有随意性,犯罪分子获取的淫秽视频通过网络传播危害的后果具有扩散性,增加未成年人遭受二次伤害的风险。”她谈到。
程乐提出,目前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法律还存在一定的空缺,并没有一个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专门法律,也没有一部能够协调各个法律规定中相关条文的规定,相关的规定主要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当中,且这些法律规定,法律层级较低,权威性并不足,加快未成年人网络立法的工作,明确家长、政治、企业等社会的多方参与,可以更好的满足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在网络环境下全面发展的需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则看到,有关网络立法的进程正在加速。
“今年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大年,比如《网络安全法》里面也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另外还有一些已经出台的,对于互联网产业或者说是保护机制产生一些实质性影响的一些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的文件,比如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最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作为行政法规进入了快车道,比较大的可能今年底明年初会出来,这实际上可以构成我们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在中国目前为止基础性的法律框架。”她谈到。
此外,她还建议,不管是从立法还是执法都需要思路上的转变。
“通常我们在谈网络管理、治理,使用的立法手段就是给各种主体更多的责任,使得主体能够有更强的激励或者有更强的压力完成一件事情,但是我们发现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这个问题上,单纯的责任分配很多时候适得其反,比如如果要求每一个企业给一个青少年模式,我们很可能看到的就是为应对监管儿制造的简单的、毫无吸引力的青少年模式。”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