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作者敢问版权费“路在何方”?
一首《敢问路在何方》随着电视剧《西游记》红透大江南北。演唱者收入颇丰,曲作者收益寥寥无几——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随着暑期的到来,《西游记》再次在各大电视台热播。而伴随着《西游记》的经久不衰,由艺术家蒋大为演唱的片尾曲《敢问路在何方》也成为了一首家喻户晓的经典曲目。近日,这首歌的曲作者许镜清遇到了点困难,他在微博中表示,想举办一场个人作品音乐会,却苦于没有资金支持,希望得到他人帮助。该微博发出后,立即引来数千位博友的转发。有网友评论:“看到许老这帖,心中五味杂陈,他才华横溢,拥有多部经典的作品,可知名度却与收入不成正比。作曲家与歌唱家的收入,差距实在太大了。”
这位曾为多部电视剧创作主题曲的高产作曲家为何连一场个人作品音乐会的费用都承担不起?据许镜清介绍,不久前,他偶遇蒋大为,得知其每月参加20多场演出,每次出场费高达25万元,心中一片愕然。作为歌曲主创人员之一,他却从未得到过一分钱版权费。
业内人士对此评价,由于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不完善,很多歌曲被用作商业演出,作曲家却未收到任何著作权使用费。专家建议,著作权人应做好自身作品的版权保护,如有作品被他人使用,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高产作家难获收益 个人梦想微博求助
作为一位高产作曲家,许镜清迄今已为100多部电视剧创作了主题曲及音乐,他的影视歌曲最大特点是民族风格和时代气息相融合。《敢问路在何方》和《西游记》的其他音乐是许镜清的成功之作,也是成名之作。除此以外,他还曾为《七品钦差刘罗锅》、《女人不是月亮》、《宋庆龄和她的姊妹们》等多部电视剧作曲。按理说,这么多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足以给这位高产作曲家带来颇丰的收入,可为何连一场个人作品音乐会都办不起?
“当年为《西游记》创作歌曲的费用是每集250元,总共25集。《西游记》正式播出后,剧组一次性支付了全部创作费,并确定让蒋大为来演唱片尾曲。随后,蒋大为每逢参加演出,总以《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开场,以《敢问路在何方》收尾,而我却从未收到过版权费。” 许镜清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无奈之下,只好在微博中求助,希望能得到好心人帮助,圆自己的梦想。
据许镜清介绍,前不久,他见到蒋大为,得知对方每月参加演出20多场,每场演出费用高达25万元。和自己相比,收入差距太过悬殊。许镜清告诉记者,目前,他还收到了数十家音乐网站支付的8000多元版权费,但事实上这仅有的收入和庞大的下载量不相符,尤其是《猪八戒背媳妇》版的手机铃声,下载量非常大。“我记得有一家网站曾经向我支付了2.7元的版权费,令我哭笑不得。”许镜清无奈地说。
在业内人士看来,许镜清目前从这些音乐作品中获得的酬劳,显然无法和其创作的多部优秀作品画上等号。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周亚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商业演出中,表演者或主办单位若使用著作权人的歌曲必须经过其同意并支付版权费。至于版权费的支付比例,一般需要双方经过协商。“据我了解,目前行业内每演唱一首歌都要向作曲家支付大约1000元版权费,如果按此计算,作曲家每年都会有一笔可观的收入。”周亚平说。
有效机制尚未形成 作者权益不容忽视
记者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官方网站上看到了该协会公布的关于使用音乐作品进行表演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标准。该标准分为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主要适用于音乐会、演唱会、卡拉OK、酒吧、咖啡厅等,并详细列举了收费标准。不过,音著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该标准只是供使用者参考,具体数额应以双方实际协商为主。“近年来,为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音著协为音乐使用者提供了使用许可流程及付费标准作为参考,并将收取的使用费分配给著作权人。遇到侵权行为,还会为会员积极维权,并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处罚或提起法律诉讼及仲裁等。”该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然而,许镜清认为,音著协并没有起到监管作用。“入会后,音著协每年向我支付两笔著作权使用费,这些费用都是作品使用者主动支付给音著协的,而对于诸多侵权行为,音著协并未出面替我维权。”许镜清表示。
“版权本身就是开放性的,并且国内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收费机制,大家的付费观念薄弱,侵权行为比较容易发生。”周亚平说,对于权利人而言,应加强自身作品的监护,提高著作权法意识。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对版权侵权行为的执法力度。“在一些著作权保护较好的国家,都有一套比较规范的作品使用流程,相关职能部门会对音像作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收费,定期向著作权人发送财务报表。正因为如此,国外才能不断涌现出优秀的作曲家。国内也应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激发音乐人的创作激情,促进音乐产业的长久发展。”周亚平建议。
(编辑: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