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纠纷不必非打官司
随着版权产业的发展,对争议调解的需求也在逐年增加。版权纠纷调解机构作为司法程序的一种补充,可有效缓解司法和行政压力,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发展也难免遇到权威性公信力不足、和解协议履行难等种种问题。然而,成立未满两年的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却已经成功受理261个案件及事务,版权纠纷调解类和版权服务类案件的成功率分别达73.6%和100%。本月中旬,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又与上海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签署了合作协议,版权纠纷调解和版权纠纷仲裁实现了顺利对接。
如此高的调解成功率背后有着怎样的奥秘?调解和仲裁对接后又将对案件受理产生怎样的效用?《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3月22日专程赴上海,走访了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相关负责人。
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常务副主任王艳(左)正在解答当事人的咨询。
背靠专家团“大树”好乘凉
在位于上海张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的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记者见到了该中心常务副主任王艳。作为承担着全上海地区版权纠纷调解工作的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虽然专职工作人员只有一两个,但背后却有着包括上海各高校知名教授、退休法官、律师、民事仲裁员在内的专家库作为坚强后盾。据介绍,目前专家库共有纠纷调解专家32名,这个数字还在不断扩大。在中心,记者见到了“当班”的兼职调解员毛向东律师,据介绍,上海高院知产庭法官于金龙退休后也成为中心的主要调解员之一。
于2010年5月挂牌成立的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就显现出了显著的工作成效。截至今年2月底,中心正式受理了261个案件及事务,涉案金额200万元,平均不到3天就受理一起案件。其中,版权纠纷调解案件255起,208起案件已结案,成功调解了153起,成功率73.6%,涉案金额超过194万元;版权服务类案件6起,结案成功率100%。
与其他地区相比,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似乎并不愁“案源”。一是由于其由上海市新闻出版(版权)局主管、作为公共服务项目的性质,收费比较低廉。二是由于通过大力开展对外宣传,积极探索与张江地区各企业的合作,提升了自身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据统计,当事人自行到中心申请调解案件共有169件,占总量的66.2%,涉案金额185万元,成功结案157起,调解成功率92.3%。甚至有外地和海外当事人慕名而来寻求调解。至记者发稿时止,该中心又接到纠纷调解案件11起。三是上海市版权局和上海市高法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磋商,就共同建立版权纠纷调解联动机制达成共识。双方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多种版权纠纷解决方式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协调,以推动建立健全版权纠纷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为此,上海市高法下发了《关于开展著作权纠纷委托调解工作的意见(试行)》,对上海市法院委托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调解版权纠纷案件的工作原则、范围、阶段、期限和诉调衔接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双方约定,无论是在“诉前”、“审前”,还是“判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都可以将纠纷委托或者邀请上海市版权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数字版权纠纷频发折射行业走向
在做好版权纠纷调解之余,中心也在不断总结和归纳案件中反映出的行业走向。王艳告诉记者,从该中心接到的案件情况来看,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数量远远高于著作权合同纠纷:涉及著作权侵权纠纷共250起,占所有版权纠纷调解案件总数的98%,侵权案件主要集中在传统版权纠纷、互联网版权纠纷和软件版权纠纷上。涉及著作权合同纠纷共有5起,包括版权合同解除案件1起,版权合同内容纠纷4起。“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我感觉在双方签订版权合同的情况下,发生纠纷的几率大大降低。可见在版权保护领域,当事人之间能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将是近期内减少版权纠纷的有效方法。”王艳说。
而从版权纠纷所发生的载体上看,数字版权纠纷较传统版权纠纷日益频发。在该中心受理的纠纷调解案件中,涉及传统版权纠纷案件有17件,占所有纠纷案件的6.8%,其中,出版社的图书出版侵权案件8起,图片侵权案件2起,会展图纸侵权1起,版权合同解除案件1起,版权合同纠纷4起,制作影视光盘侵权1起。传统版权纠纷则主要集中在出版社侵权,以及合同纠纷等方面。“在实际接触各方当事人的过程中,发现相关版权企业的版权从业人员整体的版权保护意识还是有待加强的,版权企业应加强相关版权法律风险的控制工作。”王艳说。中心受理的涉及数字版权的案例共238起,占总量的93.3%。互联网版权纠纷的案件共有181件,其中,关于影视剧盗播的版权纠纷106起,占数字版权纠纷总量的44.5%;互联网文字转载纠纷75起,占数字版权纠纷总量的31.5%;计算机软件版权纠纷共56件,占数字版权纠纷总量的23.5%,主要集中在建筑软件和其他类应用软件上。王艳对此表示,数字版权侵权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体现出读者使用作品的方式发生转变,由于盗播的成本低,判赔相对较少,使盗播者铤而走险。数字版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互联网企业发展一大障碍。
诉调对接不愁执行力不足
由于成立伊始便对诉调对接进行了探索,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的案源有相当一部分来自法院。
2011年,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和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就后者为前者拟受理的著作权纠纷案件进行调解达成合作意向,并就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梳理。2011年10月,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接手了普陀法院知识产权庭关于两批著作权纠纷共计80个案件的调解委托,现已成功调解结案68起,占委托调解案件的85%。
2011年4月,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联合杨浦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杨浦区知识产权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对杨浦区法院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以著作权纠纷案件为主)开展纠纷调解工作。
今年3月,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又与上海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签署了《合作协议》,上海版权纠纷调解和版权纠纷仲裁实现顺利对接。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同意专家资源共享,受理费用互惠。仲裁院受理的版权纠纷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委托中心进行调解,由中心单独受理并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经当事人书面申请,仲裁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双方实现对接后,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作出的调解协议经过仲裁院审查并制作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将具有和法院判决书相同的强制执行力。
记者了解到,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正在和上海市各区级法院积极开展版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工作试点,走访上海各级人民法院和版权相关企事业单位,与法院、仲裁委、创意园区企业等形成了良好的互动。这些举动不仅提升了中心在版权纠纷调解领域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努力促进了上海版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建设,以满足当事人和法治社会的现实需要,为上海版权保护工作和版权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编辑: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