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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轻易向“旧俗告别”!

时间:2014年02月08日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任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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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文化遗产”版1月4日刊登了向云驹的《央视春晚是新民俗吗?》,文中认为“说央视春晚已经成为一种老民俗中的新民俗并不是毫无道理的”。《解放日报》“朝花”版1月10日刊登江曾培的《向该消失的旧俗告别》(下简称“江文”),文章认为“民俗也有变异性,也要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所谓‘风俗当随时代’”。

  这两篇文章不约而同地触及到了我国民俗(年俗)的新旧传承和发展问题,读后很有感触。笔者认为,我们乐见新民俗顺时诞生,但不要轻易“告别”旧俗。其原因是:

  首先,民俗的变异性与“当随时代”不能混为一谈。民俗的变异性可以解释新民俗现象,但却不能被理解为“当随时代”。新民俗其本质仍是民俗,其外在表现是“随时代”,但内在规律仍呈现出广泛流行和重复出现的固有特点。比如,我国古老的年画民俗和民族绘画,融入现代内容可以,但其制作工艺和呈现方式必须是传统的模式。所以,说“风俗当随时代”是对“风俗当存在于时代”的误解。

  其次,民俗文化的最大特征是其稳定性和传承性,而不是变异性和创新性。江文说“变异是民俗文化保存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其实不然。一方面,变异不是民俗保存的动力,民俗保存的动力是其体现了广泛的心理认同和一致的审美标准。有些民俗是超越社会现实的精神层面,如河南坠子书、山西“背铁棍”等民间艺术,显然不能把变异作为其保护动力。另一方面,民俗发展也不是以变异为动力的。我国中医蕴含的民俗心理就能说明:同仁堂恪守的“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古训,在其成功上市后依然不变,改变的只是公司组织形式。

  最后,告别“陈”俗应当慎之又慎。江文认为春节中不少旧民俗已逐渐为新民俗所代替,就下结论说“这些,都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风俗文化也是在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对该消失的‘陈’俗,让我们笑着与它告别吧。”这依然有以偏概全之嫌。即便春节习俗有些改变,也并未完全被替代。比如闭门守岁和全家团圆并未被旅游过年代替;登门拜年和亲朋欢聚也未被短信拜年代替;家中吃饭和家宴合欢也未被饭店欢聚代替。所以,古人说“陈俗难改,乡音难忘”。

  民俗和风俗应当在坚守中发展,而不是在变异中发展。所谓坚守风俗,就是守护文化遗产,守护传统经典,守护精神家园。所以,我们乐见像央视春晚这样的新民俗,但是我们也不轻易告别“旧俗”,对某些将要“消失的旧俗”重要文化遗产还要进行适时保护。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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