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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明当与网速“齐头并进”

时间:2013年08月26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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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 “秦火火”“立二拆四”等网络谣言推手被警方抓获

  【观点】 如何在发展利用网络时做到技术与道德规则并举,网速与网络文明并重,是目前亟须思考的问题

  北京警方日前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传播制造谣言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公司。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两名成员被警方抓获。北京警方经侦查发现,以“秦火火”“立二拆四”为首的尔玛公司,专门通过互联网策划制造网络事件,蓄意制造传播谣言及低俗媚俗信息,恶意侵害他人名誉,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并非法牟取暴利。无中生有,大肆炒作,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牟取利益,这就是“秦火火”“立二拆四”等网络推手的生存之道。

  网络社会就是一个公共空间,每一个公共空间都应该有它相应的规则需要遵守。规则越成熟,则公共空间越理性。德国当代著名社会学家哈贝马斯在交往行动理论中有一个十分值得我们注意的概念,即交往理性。他将工具理性看作四种理性之一,它有自身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同时受制于交往理性。现代社会之所以出了毛病,并不在于工具理性本身,而在于工具理性超越了自己的界限——也就是从交往理性的其它环节中独立出来,越来越膨胀,甚至反过来压制理性的其它环节,甚至取得至高无上的支配地位。要克服这种局面,并不要求全盘放弃工具理性,而是要让它回到自己的合法范围内——用它来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来提高社会行动的效率和规范社会行为秩序。但是,在处理这些工具性、技术性问题的时候,切不可忘记我们还有其它问题要解决,还有其它价值和文明要尊重。

  历史和传统为社会沉淀了许多人际伦理的道德黄金律,比如孔子所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儒家模式,再如《马太福音》中“无论何事,你愿意人家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的基督教模式,以及敬畏头顶星空和内心道德准规的康德模式……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网络极端自由的时代,正是因为极端自由,几乎不受到任何约束,一些利欲熏心者,为了金钱不择手段者,就开始抓住人们的猎奇心理、畸形心理,编造虚假信息,忽悠网民,形成网络畸形景观,打造网络畸形名人,创造网络丑陋经济。污染了网络文化,影响了现实生活,伤害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破坏了现实世界的文明秩序。如何在发展利用网络时做到技术与道德规则并举,网速与网络文明并重,是我们目前亟须思考的问题。

  纵观“秦火火”们散布的谣言,不难找出一些共同的特点来:一是不断突破社会道德底线,使用淫秽手段色情包装,对欲出名女孩进行炒作;二是诋毁的都是一些有影响力的名人;三是谣言的指向非常明确,国家安全、国家统一、社会秩序、社会稳定等;四是通过炒作忽悠网民,鼓动网民充当“社会不公”的审判者,为一己私利煽动网络上的仇官、仇富心理,宣泄对现实的不满……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拿这话形容当前的网络舆情并不为过。对于寻常百姓,互联网极大拓展了我们的表达空间,开辟了公共监督的便捷通道;但对一些不法分子,互联网却成为他们肆意违法的天堂。目前,中国网民数量已达5.91亿,无论是名人还是草根,都当珍惜网络话语权,分清自由与自律,坚守底线意识,恪守网络规则,共同呵护网络空间,让借助网络平台而构建的信息情感交流在更加快捷的同时,也能更舒畅、更温暖、更和谐。最近,有关部门明确提出网络行为的“七条底线”,得到包括广大网民在内社会各界的共鸣和热烈响应,这次开展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更清楚表明了严守网络底线、严惩网络违法的零容忍态度。优化网络环境、提升网络文明,我们需要网速和网络文明“齐头并进”。(龙 瑜)

(编辑: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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