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文化当个筐 文化创造不是文化本身
时间:2013年12月08日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张 凭
人们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文化的空气中,也可能随时随地迷失在文化的丛林里。究竟什么东西可以称之为文化,就时常让人感到困惑。
问题可能首先出在概念上。一个概念概括的东西越多就越抽象,而越抽象的概念普遍性就越大,因而就越难以通过人的感觉去把握。逻辑学有个发现,一些抽象度极高的概念,对它们严格定义是非常困难的。换言之,对它们只能描述而极难定义,比如东西、事物、对象、客体、科学、知识、体面、愚昧、美、丑等。文化当属此类概念。
关于文化,词典上是这样定义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那么,什么是财富呢?定义为“具有价值的东西”。价值又是什么呢?词典认为是“积极作用”。经过几轮概念转换,文化成了物质和精神积极作用的总和。不是剪不断,而是理还乱。概念应该是清晰准确的,尤其是定义性的概念。但客观情况并非如此。正是文化概念这种貌似清晰、实则模糊,造成了人们对文化实际把握上的极大困难。这恐怕是今天文化概念歧义丛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什么东西可以称之为文化,或曰构成文化的要素有哪些?用英国人类学家泰勒的话说,文化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风俗、习惯。后来人们又不断添加进一些新的要素,如宗教、技术、伦理、价值观、生活方式等。文化作为抽象度极高的集合概念,其每一项大的构成要素又包含许多小的要素。比如,艺术就包括文学、戏剧、音乐、美术、舞蹈等,而文学又可分为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古典文学、现代文学、通俗文学等。正是这些要素构成了文化的具体内容,如果抽去了这些具体内容,文化也就不存在了。
今天,文化的定义有很多。与泰勒持大致相同观点的还有英国社会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等,他们认为文化即知识、信仰、艺术、法律、器物、技术、思想、习惯等。不难看出,他们是从特殊性的角度定义文化的。而美国文化学者贝尔则认为,文化不是一个实体,它只是为人类提供了一套解释系统,是帮助人们对付生存困境的一种努力。中国学者辜鸿铭认为,文化就是人格。法国政治学家赫利奥特写到,文化就是当我们把一切都忘记后最后剩下的那个东西。他们摆脱了具体的文化构成要素,即文化的特殊性,而站在普遍性的角度来定义文化。特殊性构成人们对于文化的知识,普遍性构成人们对于文化的认识。知识,让人们通过语词来描述对象;认识,则让人们通过抽象来把握对象。正是这种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才构成了完整的文化概念。
我们不能认为文化只有一种正确解释——这会使文化的丰富性大打折扣,但又必须非常严谨地对待文化,防止把文化当作一个筐,什么东西都往里装,导致文化被泛化、被歧解。后一种情况其实已经出现了,一个表现就是将文化划分为所谓的物质形态、精神形态、制度形态、行为形态。如果将这几种形态都视为文化,世界上还有什么不是文化吗?作为概念,外延越大内涵越小,当外延无限大的时候,内涵就趋近于零,实质上也就消解了这一概念。文化概念给人们造成的理解困境,实与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外延无限扩张有着直接关系。大米苹果不是文化,高楼大厦不是文化,服装鞋帽也不是文化,它们都有自己概念质的规定性。把这些都当作物质文化,实际上是混淆了人的理念、创意、设计乃至审美意趣与外在的物化形态的区别。它们中间有一个过渡或曰到达彼岸的桥梁,这就是人的劳动。高楼大厦、服装鞋帽是人的物化劳动的结果,其中凝结着文化创造,但不是文化本身。
(作者为吉林日报社理论评论部主任)
(编辑: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