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十二省书协主席联合做广告
“我是××省书协主席×××,我创作的作品是××××。”……一共12位12个省的书法家协会主席一一自说自话,有声有色地自我介绍自己和自己的作品。乍一听,以为这些省级书协的掌门人在从事某种公益活动或艺术活动,隆重地推介书法事业和书法艺术。再听,不然。一串旁白性广告词来了:“12位书协主席个个都是国家级书法家,要么不创作,要创作就使出平生最高水平书法功力创作,他们笑言《十二生肖书法真迹》可是平生得意之作。《十二生肖书法真迹》一经发布,就受到广大收藏爱好者热捧,供不应求。本次每人只创作了若干,每套价格优惠只需××万元。”广告语进一步鼓动道:“这12位省级书协主席平常要见他们你坐飞机或火车跑12个省也要花不少钱,这次这样低的价钱就拿到全部12人的作品,太值了!……”这是笔者近日在某著名全国广播电台上听到的广告。上网一查,好家伙,不仅有声音,还有视频、文字、图片、纸媒,以及“12位主席惊世之作”、“全国书协主席十二生肖墨宝出售”、“书协主席《十二生肖书法真迹》再掀生肖题材风暴”、“12位书协主席首次联袂创作《十二生肖书法真迹》发行”、“12位全国书协主席亲笔创作,《十二生肖书法真迹》震惊书坛”等等惊人之语,几成铺天盖地之势。
年关将近,各种年节礼品、产品、收藏品、炒作品借机营销、推广、热卖,都是可以理解的。这也是商家买卖的一个大好时机。但是,这一次的推销、炒作太别出心裁,也太过分了,的确让人“震惊”!
令人震惊的并不是这12位书协主席每人“创作”的四字箴言(如子鼠迎喜、丑牛扛鼎、寅虎生威等)是不是够得上他们的“最高水平”、“得意之作”,也不是他们联合起来共同围绕这样一个俗世的题材进行所谓的“创作”有多么别致。这些都不是令人震惊的“首次”。
令人震惊的是下面两个“首次”:
他们首次公然以“书协主席”的名义进行商业营销。我国书法向来就有活跃的市场,书法市场也一直在活跃中伴随着无序、混乱、驳杂的景况。在业内,书法评价体系阙如,说好说坏莫衷一是;在行市里,书法价格与价值不是背道而驰就是常常毫无道理的大起大落。所以,每当各地书协换届,乱象就多,某些省市级书协主席团的构成,成了“名利场”的缩影;一些市场机构,甚至公开以当地书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会员为标杆,逐一为其书法作品等级化明码标价。这是“政府”与市场混沌不分、利益挂钩在文艺界的典型表现,是当前深化改革的重点对象。当此之时,12位省级书协主席公开拿自己的“主席”职位进行身份标价和市场推销,的确是“首次”,也的确是起到了一个后果恶劣的“带头”作用。如果我们的副主席、秘书长、理事等在这种“主席效应”下,也都这样拿自己职务头衔大做商业广告,后果不堪设想。
他们首次群体性以“书协主席”名义联合做商业广告。12个省级书协主席联合以“书协主席”名义做广告,说明他们在商业营销上有高度的认同,又说明他们没有一个人认为这有什么不当之处。以“书协主席”名义公然在商业广告中抬高自身作品的市场价格和销售量,这是一种公权私用、公权商用的以公谋私、以权谋利的行为。这种行为使专业性人民团体的公信力、权威性、专业度大受损害,不仅冲击误导健康的文化市场培育和发育,也以其错误的文艺评价标准严重干扰文艺事业的健康发展,损伤了文艺工作者在人民群众中的印象和形象。这种行为除了给图利商家和少数书家带来蝇头小利外,对文艺事业和文化市场则有百害而无一利。
这不能不引起当事人和有关方面的高度警觉。我们也不得不对此作出强烈的质疑!
(编辑:孙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