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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民间文学保护的核心内容

时间:2013年08月24日来源:光明日报作者:黄 雯

  近日,在由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中央民族大学主办,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承办的“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研讨会”上,60余位来自全国的民间文学保护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聚集一堂,纷纷结合自身经验研究与理论思考,对当下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存在问题和保护方式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听众是民间文学的基础 

  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刘魁立谈到民间文学今后的命运时说:“传统的丧失,不在乎老人的过世,而在乎没有了听众,没有了社会基础”,“与其说是传承人代表了那个传统,还不如说是听众代表了传统”。在他看来,听众和社会基础是民间文学类“非遗”保护的重要对象,这就要求我们在理解当下的口头传统时,要扩大视野,思索如何开展保护工作。

  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吕微和户晓辉都关注到了民间文学的内在条件。吕微认为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成立的内在条件是讲述人和听众。户晓辉说:“民间文学的创作是把听众和读者放在比作者和讲述人更高的位置”。这看似和文本是分离的,但实际上文本是依赖于他们的。两人强调,应意识到民间文学的本质是民众的一种自由表达和自由意愿,而这一自由意愿正是“非遗”保护的根本目的。

  民间文学面临强势冲击 

  在现代化脚步日益加快的大背景下,民间文学类非遗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辽宁大学教授乌丙安和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刘守华不约而同地认为,在新世纪民工潮的巨大冲击下,民间故事传承人的口头传承活动悄然消失,传统民间文学走向衰败;此外,传说类“非遗”项目申报的火爆和开发利用的激烈竞争,对民间文学形成直接冲击。中国文联研究员刘锡诚则一针见血:“民间文学,尤其是口头文学是一个与物质最无缘、与金钱最疏离的非遗门类,没有世俗的‘利益’和‘政绩’可言,自然处于不被重视的弱势的地位。”

  中国民协民间文艺研究所副所长王锦强,根据自身的工作实践,反思“非遗”的级别评定对民间文学和传承人所带来的影响。指出过去在民众生活中演唱的传承人,被评为国家级传承人后,却只在“国家级”听众,如专家、学者、大学生、企业家等面前演唱,失去了遗产传承的原生态环境。

  用各类媒体记录民间文学 

  针对民间文学类非遗的保护方式,与会代表各抒己见。部分学者认为保存是民间文学类非遗的重要保护方式。

  北京大学教授陈泳超则明确提出:传统民间文学类的非遗项目,应将保存作为保护工作的核心内容。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安德明认为,通过数字化技术对已有的大量民间文学调查成果做更细致的处理和更充分的利用,是非遗保护的重要任务。“提倡记录保存的保护方式,不仅符合《非遗法》的规定,而且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有效保护方式。”刘锡诚如是说。

  对于具体的保存方式,专家学者们表示要善于使用各类媒体。

  针对方言和民间故事在非遗中的重要性,以及当下正在急速消失的现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万建中建议建设方言民间故事音像数据库。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林继富,将当代中国民间文学的传播形式分类为口头媒介、书写媒介、图像媒介、音影媒介以及电子媒介和数字媒介等。他强调民间文学每一次传播媒介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认为应该用多种方式来存留民间文学的多样性。中山大学教授刘晓春则进一步提出,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不仅要搜集、记录、整理、存档,而且要经典化。经典化就是塑造经典和深度的媒介转化,允许作品根据时代变迁做出相应的再阐释和再创造。


(编辑: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