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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再传收费 “免费午餐”何时休?

时间:2013年06月15日来源:《光明日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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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虾米音乐网、百度音乐、QQ音乐、酷狗音乐、多米音乐、酷我音乐等国内知名音乐网站试行“全面收费”。消息公布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各方反应不一。

    近两年来,关于“网络音乐下载收费”的讨论几度引发强烈关注。对此,专家表示,网络音乐下载收费是大势所趋,但就目前来看,还需培养用户消费习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试行收费“雷声大雨点小”

    记者浏览虾米音乐网发现,点击“下载”页面中的某首歌曲,页面显示“需支付虾币0.8米”(即需支付0.8元人民币)。此外,用户可以选择15元的包月模式以及120元的包年模式。虾米音乐网CEO王皓表示,在网站原有收费基础上增加功能之后,用户可享受更多权益,包括320K高品质音频输出、离线下载更多歌曲等,这次收费只是针对下载歌曲,所有的在线试听服务仍属于免费范畴,并将有至少两个月的体验期。

    相比虾米音乐网的正面表态,上述其他几家音乐网站并未给出明确回应,而是继续沿用此前已经存在的收费模式。比如,在百度音乐页面输入歌名之后,搜索结果中经常会出现一个“高品质”的按钮,点击之后会跳转到“VIP会员”付费页面。而腾讯方面也早已采用“绿钻”模式来曲线收费,用户升级“绿钻”需要每月支付10元,以此换取高品质、无损音乐的试听下载以及其他增值服务。

    据了解,事情的起因是华纳、环球、索尼为首的三大唱片公司主导,希望原来各家音乐网站定期缴费的方式作出改变。“这两年他们一直在跟音乐网站谈收费,但是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前段时间跟业界沟通,让各网站6月5日起开始推收费服务。”王皓说。

    对于早已习惯网络免费服务的国人来说,这个消息无疑让人惊讶。“从网上下载歌曲要收费的话,我可能接受不了。反正都是要掏钱,我为什么不去买CD呢?”一名80后网友告诉记者。也有人表示非常支持这一举措,网友“乖乖的牧童”说:“收费体现了对知识产权的价值,凸显了对原创作者的尊重,给音乐人以鼓励和动力,但目前的问题是如何收费,收多少算合理,消费者才能够接受?”

唱片业收入13年来首次实现增长

    音乐网站试行收费再度引发人们关注唱片界与在线数字音乐服务商之间的博弈。自2005年4月,环球等国际四大唱片公司发起对网上盗版音乐的大规模诉讼开始,二者之间的纷争就一直不断。

    但这并不代表唱片业与音乐网站无法共谋双赢。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不久前发布报告称,2012年全球音乐产业的收入为165亿美元,较上一年增长了0.3%,是音乐产业收入13年来首次迎来增长。而其中,唱主角的数字音乐去年收入占总体收入的近三分之一,较上一年增长了9%。

    伴随数字音乐市场的快速发展,国际上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上月,谷歌正式宣布推出付费音乐订阅服务,与包括三大唱片在内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允许付费用户不限次数接入其特定歌曲库。

    尽管尚不清楚谷歌和唱片公司有关这一服务收益的具体分成情况,但国内行业人士还是对此表达了乐观态度,并称这一模式值得国内借鉴。

    其实,从去年年底开始,几大唱片公司便开始与国内知名音乐网站密切沟通,希望看到各家对收费模式的探索。但是,尽管指导性的提法很多,国内的网络音乐收费却迟迟无法全面推行。

    究其原因,易观国际分析师王珺认为,这是由于长期以来,国内网民已经形成免费下载的习惯,当突然提出网络音乐要收费时,用户会产生难以接受的心理。

    此外,IT法律专家、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网络音乐侵权盗版的严重,也使得从业者无法建立清晰的赢利模式:“目前除了几大音乐网站之外,仍然存在大量的音乐盗版网站,而哪怕只存在一家盗版网站,正版音乐网站想全面收费都不可能。”

如何终结“免费午餐”

    “免费的网络音乐使行业内大量人才流失,用户一方面习惯了这种服务模式,另一方面也需承认这种模式对音乐行业造成的伤害。”王皓说,应该塑造一个良性模式,以长期保证版权方和渠道方的共同利益。

    对于网络音乐收费,赵占领认为其实有两种理解:版权方向音乐网站收费和向最终用户收费。对于前者,从法律上来讲,若违反则构成版权侵权,因此目前主流音乐网站执行力度较好;而对于讨论较多的后者,则主要取决于消费习惯的培养程度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就像谁也不认为从百货商店拿走商品不需要付钱,这在观念上是天经地义的事,网络音乐也是如此,需要一段时间培养消费习惯。”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郭禾说,“此外,我国这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相对较低,企业要逐利,会将侵权所受处罚的风险和获取利润做一个比较,如果风险不够高,就容易产生侵权,因此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很重要。”

    针对此次范围内的收费呼声,作为中国唱片业的行业协会组织,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在采访中也作出回应称,网络音乐收费是必然趋势,将支持任何关于网络音乐付费商业模式的有益尝试,但目前行业整体收费的时间和模式尚待确定。

    如今,伴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音乐不仅增加了音乐传播方式的多样性,而且改变了音乐文化的发展模式,影响到音乐市场的消费行为。

    “作为文化产业,最后一定会在市场上实现它的价值,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实现这个价值的有效途径。唯有不断加强,我国的音乐产业才能越来越健康,越来越迸发出发展活力。”郭禾说。(光明网记者 张 薇)

音乐付费下载国外都怎么做

模式一:iTunes 音乐商店下载

    目前最成功的收费模式之一当属苹果的iTunes音乐商店。苹果的iTunes音乐商店(iTunes Music Store)是为了推销iPod而建立的网络音乐销售商店,界面整合在iTunes播放软件中,使得透过网络购买有版权音乐档案的机制变得更便利。用户可以在数字音乐超市中选择自己喜欢的歌曲,免费试听一小段,若要下载,按次收费。针对网友嫌付费麻烦,iTunes和信用卡捆绑,支付简便。iTunes现在控制着超过四分之三的数字音乐市场,在62个国家生根,甚至可以说,它是美国音乐产业的“总开关”。

模式二:潘多拉网络电台

    潘多拉电台为每名注册用户都建立了个人主页,用户可以通过个人主页寻找相同兴趣的音乐好友以及音乐博客。

    目前美国网络电台的盈利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会员费与广告收入。会员费是目前绝大多数网络电台采用的盈利模式,如MOG在最初14天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Rhapsody,若想继续这一待遇则需每月缴纳13美元。潘多拉电台在网络广告方面的探索是值得称道的,以2010年为例,仅仅9个月的统计,潘多拉的收入已达到9000万美元,其中大部分(7780万美元)来自于广告收入,而其余部分来自会员费。

模式三:Spotify、Emusic网站等

    这两家公司采用以移动互联包月付费的模式,免费版会时不时插播广告,付费版的歌曲则质量更佳。它拥有超过1800万首歌曲,7亿个播放列表,并接入Facebook平台,从欧洲火到美国,截至去年8月,付费用户就已突破400万。

模式四:彩铃增值服务

    该模式在中国大获成功,在移动增值市场中所占份额增长较快。网民下歌收费,中国移动还提供包月服务。


(编辑:单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