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帐号: 密码:
English日本語简体繁体

文化产业“三戒”:戒“滥”、戒“抄”、戒“乏”

时间:2013年03月15日来源:《光明日报》作者:

  扎实推进文化建设。把文化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政府效能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迎来一轮新的发展高潮:国内文化产业总产值破4万亿元,文化产业在我国GDP中所占比重正在进一步提升。但与此同时,文化产业也面临创意浅薄、重复投资泛滥、模仿抄袭严重、资金人才缺乏等诸多难题。如何补齐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短板”,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戒“滥”:做好顶层设计

  【现象】

  2009年,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园不到500个;如今,全国文化创意产业园遍地开花,甚至区县、乡镇都有它们的身影。但其中九成面临亏损、招商难等困局,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文化创意产业园真正实现盈利。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油画院院长杨飞云代表:

  发展文化产业,不能“只看到产业,没看到文化”。现在不少地方一哄而上搞文化产业,存在三个误区:一是打着“文化”幌子搞圈地招商,有产业、没文化;二是将大量资金集中在硬件建设上,太多布局不合理的低水平重复投资;三是过多强调消费娱乐性,忽略健康文化引领。

  文化的目的是提升人和整个社会的文化素质。文化产业必须具备这个功能,否则就算是创造了一些GDP,不体现积极的价值观和评判标准,就是做“无用功”。我建议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大力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不断优化布局、结构和配置,重视培育从艺术水平到精神内涵都有感染力的作品和创作者,不断增强文化发展的后劲;要通过立法对文化市场加以规范,坚决不允许打着文化招牌另有所图。

  戒“抄”:创新引领发展

  【镜头】

  “一个媳妇火了,千百个媳妇跟上来;一个革命者潜伏了,千百个革命者伏下去……”——这个网络段子调侃的正是当下影视剧创作中的题材雷同、内容抄袭的现象,高度同质化的“婆媳剧”、“谍战剧”着实坏了观众胃口。

  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李修松委员:

  “山寨”产品流行、迪斯尼式主题公园纷纷上马、横店式影视基地多地频现……这种陈旧雷同、缺乏原创、大肆模仿抄袭的不可持续理念,给文化产业带来巨大伤害。文化产业要发展,必须倡导产业创新能力、摒弃看到一种方式盈利后就蜂拥而上、盲目追逐的短视行为。

  保持文化产业的创意性和独特本质,要突出文化产业的创意创新、方法创新和科技创新,走一条自主创新的文化产业之路。首先,创新方向不能“歪”,要打牢优秀传统文化根底,在立足自身文化基础上学会有选择性地学习和“拿来”;其次整个产业团队要有广阔视野,了解各种创作手法,“拿来”后结合自身文化特色呈现出新的内容;同时,文化产业要在适应百姓需求的基础上自觉承担引领积极价值观的责任。

  戒“乏”:亟待政策扶持

  【事例】

  作为杭州一家小型动漫制作企业的老总,周先生近来颇为郁闷,向银行提出的贷款申请迟迟未得答复,他只得向亲友求助。而在前不久的一次动漫人才招聘会上,他原本计划招六名员工,但由于人才市场供不应求,最后只招来两人。

  雅昌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万捷委员:

  当前我国文化企业普遍面临两大短板,一是缺乏资金;二是缺乏人才。文化产业多为无形资产,缺乏实物抵押品和相关信用体系,很难从银行获得信贷支持;而其本身资金回报周期长、成长风险性大、现金流不稳定等特点,也令社会资本望而却步,导致文化领域的投融资总量远远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另一方面,文化产业某种程度上就是创意产业,依赖人头脑中的创意和智慧,需要大量的高端专业人才,尤其是既懂文化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由于我国文化产业刚刚起步,资金和人才储备时间还短,全面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尚需时日。\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相关政策扶持,带动各方力量的参与。一方面,要在政府主导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打通文化企业与金融企业间的沟通障碍,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文化人才培养体系,尤其加强领军人物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吸引财经、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优秀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光明日报记者温源 邓晖)

  ■链接

  文化部部长蔡武:建立文化产业园退出机制 严禁公款请明星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3月13日对文化部部长蔡武进行了专访。谈到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建设,蔡武指出,文化发展需要决心,也需要耐心,要避免文化工程成为“形象工程”甚至“地产工程”。对于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我们要不断地创新管理方式,建立退出机制,不符合条件的就要摘牌子。

  还有不少群众反映,目前我国一些文艺演出一味地追求宏大场面、明星阵容,甚至一台晚会要花掉上亿元。针对这种情况,蔡武则用了三个“严格”来回应——严格控制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节庆活动,严格禁止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严格控制在节庆活动期间举办大型的文艺晚会。“一些艺术活动,特别是各类形式的晚会追求豪华,奢侈浪费,盖过了艺术的本体。我认为这是一种不良的习气,必须加以制止。为此,我们对文化活动、节庆活动制定了严格的审批办法,要下大力气做好全国节庆活动的清理和规范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大制作和公款请明星的现象。”

  光明日报记者 李蕾整理


(编辑:孙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