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图书馆展示馆藏钓鱼岛有关文献
9月17日,国家图书馆在京展示了馆藏钓鱼岛有关文献。文献包括国图馆藏精选的数十种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以下简称钓鱼岛)相关古籍善本、舆图、报刊等资料,从历史事实出发,用文献“说话”,证明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以及中国对钓鱼岛进行了长期管辖的历史事实。
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杨载出使琉球,册封察度琉球王。从此,琉球王均由中国皇帝册封,册封使留下了大量的《使琉球录》。陈侃《使琉球录》(1534年)是现存最早记载中国与琉球海上疆界的中国官方文献,证明钓鱼岛在中国版图之内。周煌《琉球国志略》(1756年)确认钓鱼岛在中外之界中方一侧,还标绘了台湾及其附属以钓鱼岛为中心的东北诸岛。明将领胡宗宪与地理学家郑若曾编纂的《筹海图编》(1562年)将钓鱼岛等岛屿编入“沿海山沙图”,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的防区,这是中国对钓鱼岛实行有效管辖的最早记载之一。郑舜功《日本一鉴》(1555年)则从地理角度认定钓鱼岛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茅元仪《武备志》(1621年)、明末施永图《武备秘书》承袭了《筹海图编》将钓鱼岛列入海军巡检防御范围内的记载,表明明朝已对钓鱼岛有连续无间断的管辖。黄叔璥《台海使槎录》(1736年)记载了“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并说明钓鱼岛在行政上早已属于台湾管辖。范咸《重修台湾府志》(1747年)、陈寿祺等《重纂福建通志》(1871年)均将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台湾海防区域。1945年由中华民国政府内政部地图发行许可、中国史地图表编纂社出版的《中韩日形势图》明确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地理位置,表明这些岛屿为中国领土。
此次活动除了展出介绍了以上反映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并利用钓鱼岛和对钓鱼岛进行了长期管辖的文献外,还展示了向达校注《两种海道针经》,日本学者井上清《钓鱼岛:历史与主权》《关于钓鱼岛等岛屿的历史和归属问题》等著作,以及《人民日报》刊登的有关钓鱼岛的我国外交部声明等资料。
(编辑:子木)